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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没吃东西了,一顿吃撑怎么行?”孟章说,“歇会儿,待会儿回去给你点宵夜。” “哦,好吧。”秦弦最后喝了口汤,一抹嘴跟着孟章往里走了过去。 俩人往这儿走的时候,还听见老板在给沈执明道歉,天知道沈执明是怎么从麻辣烫里吃出一块木片的,当时孟章刚把最后一碗烫好递给他,沈执明付完钱还没坐到桌边去就乐了下,孟章听见他乐就脑仁疼。 “谋,谋财害命,啊?”沈执明用筷子挑出一块木片,挑眉看着他。 恰好这时候老板娘回来了,连忙一通道歉,给沈执明换了一碗还免单,又把孟章安排过去坐下,到底也不知道那木片究竟是怎么来的,老板这会儿还在道歉。 “这个乐园里一共有七个休息区,”秦弦拿着入园时工作人员给的地图认真琢磨着,“咱们从哪开始找?” “西边儿,”孟章说着,抬手看了眼表,“这个点儿正好,东边儿的晚会要开始了,西边儿人少。” “哦……”秦弦跟着走了几步,还是有些不解,“你说,丁瑶瑶到底忘了什么东西在这儿呢?” 孟章没搭她的话,而是下意识地将视线扫在来往的人群众。 刚才沈执明就是这样来来回回地看,好像在找什么似的,他带着两个孩子来找什么?找妈? “按理来说,一般弄丢了东西都会打断她。 “一周以前,”秦弦说,“大概是在下午的时候,她父母没说是和谁来的。” 那么丁瑶瑶弄丢的那个东西,起码丢了一周了。 在这期间,她没有告诉工作人员自己丢了东西,也不肯告诉父母自己丢了什么,而是要了钱买了门票自己进来找,她要找什么? 什么东西这么不可告人? “她就这么确定那样东西还在么?”秦弦皱着眉有些疑惑,“弄丢一整周了,万一被别的小孩儿捡走了呢?非要回来找……” “只能说明这个东西对她很重要,或者是别人根本不可能找到,”孟章道,“她在撒谎。” 秦弦顿了顿。 “那个东西根本没有被她弄丢,而是被她藏起来了,时隔一周,她问父母要钱买门票回到这里,只是为了看看那样东西究竟有没有被人发现,”孟章说,“或许凶手正是掌握了这一点……” 秦弦没有回话,从刚才开始,她就一直感觉有人在看她,那抹视线从步履匆匆的人群中传来,牢牢锁在她的背上,让她十分不适。 她刚要继续和孟章说点儿什么,脚步一顿,猛地回过头,身后有一个男人正注视着她,好像站在那里很久。 男人大概三十岁左右,两鬓却已经发白,脸上布满难看苍老的皱纹,穿着破旧,他手里攥着一个气球,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锁在秦弦身上,对上视线后,他忽然咧嘴笑了起来,眼睛却睁得浑圆,嘴巴张开,像要把谁囫囵吞进去似的大喊了两个字。 秦弦下意识地抓住孟章的胳膊,不自觉地打了个哆嗦。 “怎么了?”孟章立刻转过身,手臂虚护在她身后。 秦弦定神一看,刚才那个男人淹没在了人海中。 “秦弦?”孟章站到她面前,“怎么了?” “……刚才那儿有个男人,盯着我看了很久,”秦弦愣愣地说,“对着我喊了两个字。” “什么字?”孟章问。 “……朋友。”她说。 “我饿啦!”小白一边走一边踢了脚路边的小石子。 沈执明单手拎着他,懒得搭理,一边快步往南边儿跑去一边留神看着从南边儿走出来,准备去看晚会的人。 “沈执明,”小黑抓了抓他的手指,“阴气就是从这边传出来的,错不了。” 沈执明点点头,再看那些人,方才还轮廓清明的人们此时像沉在了一片诡异的雾里一样模糊不堪,他们像被什么操控着,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僵硬无比。 “要快,”小黑补充上一句,“阴气开始吞噬这里的人了。” 沈执明手一弯,直接将两个小孩儿抱进怀里飞快朝着前方跑了起来。 越往前跑,那种阴冷的气息就越浓重,周遭颜色艳丽夸张的儿童画好似成了墙面上跳跃的妖魔,黑雾之中,有一双赤红色的眼睛始终注视着他。 跑到南边儿深处,这里除了几样游乐设备几乎没有人了,沈执明将小黑小白放下,还没往前走两步,忽然顿住,前方路灯下忽然出现了一双脚。 那双脚的皮肤泛着死人的灰白,整个脚指甲都是黑的,他并腿站在这里,像是站了很久,而沈执明来了之后,他忽然往前走了一步。 整个人,或者说鬼,暴露在了灯光之下,他的血管清晰可见,整个皮肤都在发紫,眼窝深深地陷进去,眼眶里缺什么也没有,只是呆呆地站在那里,黑色的雾气从他身上缓缓流出,沈执明往后退了一步,摇摇头:“不是他。” 这里的阴气并非他所为,而是另一个,更怨恨这世间的东西在操纵着一切。 沈执明正要走,那鬼忽然动了起来,他每走一步身上的肉就掉落下来,啪嗒啪嗒落在地上,黑色的血淌了一地,等他走到沈执明面前时,他只剩下一幅骨架,紧接着,牙齿开始从他的嘴里脱落,一粒一粒地掉下来,他忽然跪在了沈执明面前。 “你有什么,要说的?”沈执明垂眸,低声问。 骨架挣扎着,最后倒下之前,指尖忽然指向地面,那尖锐的骨头一下扎了进去,小黑小白吓了一跳,两个人连忙跑到沈执明身后去躲着。 “地下,埋了什么?”沈执明问。 可此时骨架已经不能再回答他的问题了,他只是传达出来这样一个信息,以换取一些酬劳,沈执明沉默片刻,蹲下抓过他的手指,在自己掌心划出一道长长的口子,然后用带着血的手掌贴在了骨架的背上。 不多时,骨架的肉竟然重新长了回来,眼窝中也出现了眼球,他翻身坐起来,眼神贪婪地停留在沈执明的血上。 “饿!”小白忽然喊了一声。 沈执明没有犹豫,将手伸过去,小白立刻抱着他的手吸食那些没有停止流淌的血液。 “地下,有什么?”沈执明又问了一次。 “尸体,”那鬼扯着嘴角笑了起来,“不止一具,就在这里……别问我凶手,我不知道。” “行,知道了,”沈执明说,“还有呢?” 那鬼似乎没想到沈执明还要问,一时有些愣神,但沈执明不给他继续思考的时间:“光是尸体,的情报,就,就想骗,我的血来重,塑肉体?” 话说完,沈执明将手抽出来,还没吃饱的小白茫然地抬起头,一滴血从他嘴角缓缓滑落下来。 沈执明从兜里摸了张纸巾出来,按住伤口,眼神一暗,对小白说:“吃吧。” 小白的视线放到了鬼身上。 这种游荡在人间的鬼怪,总是会看到一些平常人看不到的线索,因为寻常凶手看不到鬼,在暗处便更肆无忌惮一些,因此,此时这鬼发出的尖嚎声也没有任何人听见。 小白像捕猎的豹子,闪电般冲过去将他按倒在地,紧接着一口咬在了鬼的脖子上,带着阴气的血让小白眼睛愈发亮,男人惊恐地叫了起来,但沈执明甚至没有分一个眼神过去。 小白没费多少力气就把那鬼拖进暗处,不多时,咀嚼声响起且愈发响亮,鬼的嘶吼声越来越虚弱,沈执明坐在地上,伴着那清晰且富有节奏感的咀嚼声,慢条斯理地想。 尸体。 这里埋了不止一具尸体。 难道还有一件凶杀案?亦或者说,这件案子和昨晚的案子是同一起? “沈执明,”小黑说,“阴气消失了。” “嗯。”沈执明应了声。 儿童乐园里的阴气和袭击他的那阵阴风都不是此时这个鬼造成的,但厉鬼留于人间,必定是个祸患,还不如让小白鱼吃了,免得整天喊饿。 看着是个活了没多久的鬼,但身上戾气很足,把血肉都冲掉了,小白鱼最喜欢这些阴间东西,吃完能有个四五天不再喊饿。 不过……沈陵光说的倒是是真的。 他这样查下去,真的什么都查不到,毕竟到现在为止他只察觉到一缕很奇怪的阴气在整个乐园中萦绕,更多的便不知道了,连昨晚到底死了多少个人都没搞明白,更别说去搞清楚这场病的真相。 不多时,小白打着饱嗝从阴影出走了出来,沈执明丢给他一张纸巾:“走,走吧,阴气散了。” “我们去哪呀?”小白擦完嘴,跑过来抱着沈执明的腿,“回家吗?” “你俩回家,”沈执明把他从腿上撕下来,“我进厂,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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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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