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裘路衫我之前见过两次。据程奔所言,这人曾是我下属,对此我没有丝毫印象了。
“不是什么重要角色。”程奔说,“估计你跟他说话都没超过十句。”
能从我的下属跃升为程奔的直属手下,这人我想应当有过人之才。程奔用人眼光毒辣,他看中的人即便谈不上人中龙凤,也有绝顶的一技之长。我也曾是他看中的人,他给出的理由则十分荒唐,他说:“见你第一面的时候,我就有个奇怪的念头,我想我要是惹眼前这个人不高兴,他一定会跳起来揍我一拳。”
从来没人敢于对程奔红脖子大声嚷嚷,所有人都这么说。
我不可置信,他又不是皇帝,他们怕他什么?“真这样?那等哪天让我发火了,你可以初体验一下。”
他苦笑。“倒也不必。”又补充道“严格来说,不是‘初’体验。”
裘路衫此人,我与他仅有过泛泛几面,暂且瞧不出他的特长之处,印象中是个不老实的老实人。
他在程奔面前很老实,仿佛无论程奔有何指示他都能一股脑儿地赴汤蹈火,可他被委派的那些活,又不是简简单单的老实人能够胜任的。
程奔在北方有家产和部分势力,裘路衫替他看着那里的家。
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底层人物被委派到如此重要的位置,这套做法很有程奔的风格。程奔手下产业繁多,遍布全国,境外也有一些,一个人精力有限,不能够样样全面管到鸡毛蒜皮,于是他自己负责统筹全局,具体的事业则分成数块由他人分管。但这些人在同个地方呆久了,总会培养自己的小朝廷,程奔最忌讳这个。他一直在看人选人,有可堪一用的便空投下去,不间断地把水搅一搅。空投下去的人必须是只听他的话的,他放心。等这些人眼见要熬成老油条,不够听话了,再换。
奔子曰:永远不能让底下的人太团结。
裘路衫明白程奔的心思,在程奔面前垂手拱背,衷心表个不迭,回去了也是勤勤恳恳,安分非常。程奔很吃他这套。对胃口不代表完全的信任,程奔有天夜里睡觉跟我说起他,说:“你别看他一副憨态,他长了双聪明人的眼睛。希望他别把聪明用在不该用的地方。”说着把我一搂,“你也长了张聪明的脸。”
听起来好像我的智慧配不上我这张狡猾的脸。“你什么意思?”我不满地问他。
他不说话,似笑非笑地瞧着我。我拍了他一下。出手有点重,他笑着哎哟了声:“我的意思是你这样的我喜欢。”拧灭了灯,入睡时分他又咕哝“他们我不喜欢。”
离开了病床,我又投入工作。工作未有变动,还是经营自己的饭店,只不过睡一觉的功夫,原先的一家店居然有丝分裂出了第二家,此外我储蓄卡上的钱也分裂出了一位,这大概是失忆带给我为数不多的惊喜了。对此程奔言简意赅地解释为“是你勤劳勇敢的成果”。
这第二家店的代理店长是个依然叫不出名字的俊美青年,我左脚刚跨上门口的迎宾毯,他便像与小龙女阔别了十八年的杨过,百感交集热泪盈眶地扑进了我怀里,吓得我马步一拉,对他做出过肩摔动作。
程奔有意在他公司里替我安排职务,我没好意思答应,我说:“我一个一窍不通的关系户进去能干嘛?不是白白占个坑吗。”他约是早料到我会拒绝,忙接道:“我就随口一提,你说的有理。”
不过那回以后,他手头忙什么事,总是有意无意分享于我,并且交代得十分细致,外出考察一有机会也带上我。他的用心不难会意,他想让我跟着他学。我自然愿意见识世面,我才二十多岁,虽只有高中学历,但我想我和其他本科毕业的年轻人一样有无限可能。
伤病的后遗症还在,我时常脑力不济。一旦我表现出力有不逮,困顿的模样,程奔便会告慰我说不着急,随便学学,就当学着玩,不喜欢就不学。“我就想你多陪陪我。”他说,“其他都不重要。”
我记不得程奔与我之前有过什么,但似乎只要我有个不情愿不耐烦,他便极为敏感,立刻低下姿态遂着我。
“我带着你,说实话也有私心。”有回他坦诚道,“知道人狩猎为什么要带猎鹰猎狗吗?动物有它们的雷达,有捕猎的天赋。还记得那回带你去江湾考察么?我想在那里买块地皮,做商用,你说这地方看着不行,问你为什么你又说不出门道。我听了你的话,搁置了,后来有个老板买下了,现在搞出一堆烂摊子。你什么都不懂,但你有那个直觉。”
乍一听是在夸我呢,我先乐呵了半天,过后才反应过来:“好哇你说谁是猎鹰猎犬?”
他笑着告饶:“下回我换个说法,就是夸你比我厉害。”
我楼梯下到一半,裘路衫仰首叫了我声“金总”。
他鹘立在客厅前的穿廊上,穿了身白西服,手上捏着一顶圆帽。人再打扮得冠冕堂皇,也改不了出身刻下的印记,他看上去像个发达后附庸风雅,急于攀附上流的土地主。
我来到一楼,指了指竖在红木方几边的画。“装好了,你带走吧。”又让佣人倒了茶。
“好、好。”裘路衫堆着笑,眼睛忽闪忽闪地在画与我之间上下扫视。他睫毛很长,如骆驼一般,眼眸中的光芒却掩不住,真正的骆驼眼神永远困倦、呆茫,望着地上的飞沙,而他即使低着眼,眼珠也在往上翻。
他没着急走,站着接过茶喝了两口又说:“对了,小公子过生日,我准备了点小心意。”说罢转身向随从示意。
那个随从精瘦挺拔,如一根刺,刀削般的窄脸上嵌着一对鬼黢黢的眼睛。这人叫冠文泰,是黄伯从街上收留的混混。黄伯对自己的这一善行十分后悔,说这小子心思深,脾气犟,养不熟,狼心狗肺。裘路衫上任去,正好缺个随从,便将这个嫌人鬼丢给了裘路衫。岂料裘路衫没多久就把人收拾得服服帖帖,据说冠文泰在裘路衫手下挨了许多顿毒打,是被打服的。
打服的结果就是他只听裘路衫的话,连程奔都不放在眼里。
礼物被装在一只正方形小盒子里,丝带捆扎,冠文泰只负责捧盒子,递交由裘路衫亲手完成。
昨夜程奔不在,程策熬夜打游戏,这会刚起来不久,我不想他蓬头垢面地见人,就没叫他下来,只替他道了声谢:“你破费,我待会交给他。”我没问里头是什么,裘路衫也似乎不关心程策喜不喜欢,他对这户人家任何一个人好,都纯粹为了讨好程奔而已。
“您近来可好啊?”他目光如稀释的胶水,湿津津地粘上来,拿过礼品盒的手握在胯旁,大拇指摩挲着另外四根手指。顾及我的身高,他微微含胸,伛着小半个腰。
他越这样我越不自在。“好的。你忙吗?忙就别管了,快去吧。”我也不知道能跟他聊什么。
“那我走了,替我向程总问好。”他双手放下去,面朝着我后退两步,才调转身出门。他身后冠文泰冷冷打量了我一眼,直接转身走了。
程奔一不在家,程策就恨不得把脚挑到天上,不务正业,作息无序。这会才下楼来,嚼着一根蛋白棒。
我记得刚把早饭送他房里去了。“不是吃过早饭了吗?”
“再垫垫嘛,我一会要锻炼。”他头夹在两块肩膀间,贼偷狗脑地说。
我盯着他手上的加长版蛋白棒,这家伙程策骗我尝过,我那会人瘦得牙签上戳个大脑袋,急着想让身材看上去健康匀称点,于是不管难吃得要死,还是大口嚼下。吃下去后就感觉一个拳头打进胃里,饱得直翻白眼,心情还不美。“你待会还吃得下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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