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卧槽!”
教室里大家都安静地坐着题,他这一嗓子把一些人都吓了一跳,瞬间激起一片民愤。
“帅宇赫你突然鬼叫什么,吓死人了。”
“有病啊你?”
“你又咋了?”
帅宇赫对着周围说了一圈的“sorry”,人还在震惊当中。
他刚才才突然想到,他这几天对冬迟说过的建议只有一条,就在今天中午吃饭的时候。
*
五月将至,离立夏不剩几天时间,云夏晚上写完当天的任务,收拾好书和资料后,打开了一张精致的信封,从里面拿出来一张信纸——她要开始写告白信了。
信封是一张雾粉色的树纹款式,上面的图案是她这几天晚上每天画一点点,昨天才画完。
封面上,是她和冬迟初遇的第一天。
故事的开始,是在南川四中校外的老巷口,盛夏的季节阳光明媚,树影随风晃动,戴在她右耳和他左耳的一对耳机,同一首歌,还有少女不被察觉的心动。
云夏想了很久画什么,最终确定了画他们初遇的第一天,可能早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就已经心动,只是那个时候的心动连她自己也没察觉到。
手拿着笔落在信纸开头的上方,云夏开始写信:
to冬迟:
这是她第一次在纸上写他的名字,即使心里已经写过了无数遍,她一直觉得冬迟的名字很好听,但从来没有将他的名字和自己联系到。
直到那天丁言老师说他们的名字一个冬一个夏,还挺配。
那个时候她还只觉得是个名字而已,冬和夏本来也不是什么生僻的字,经常用在名字里,何况冬迟本身就姓冬。
可是现在,哪怕这只是个名字,云夏还是会觉得庆幸,会为这个名字的有缘、相配感到雀跃。
到后来,她发现冬迟的生日在立冬,她的生日在立夏,他们连生日都是对应的两个节气。
虽然这么认为有点太迷信,但云夏还是会有点相信,冥冥之中好像一切注定。
冬迟是她在南川遇到的第一个同学,是她的同桌,后来又成了她喜欢的人。
名字落下后,云夏的笔停了好久,她没有写过告白信,完全不知道告白信的内容应该是什么样的,她应该写什么。
应该每个人写得内容都不一样吧。
云夏想了想,落笔开始写。
[见字如面
最初意识到自己喜欢你的时候,是在上学期十月份的运动会,直到现在,我也记得那时被你抱在怀里时,我的心动有多么难以自控。
坐在泛着消毒水味的医务室里,我整个人的头脑都在发昏,心跳像疯了一样跳动,那个时候的医务室可能很安静,可我却能清楚地听到自己心跳的喧嚣、躁动,那个时候我一点都不敢看你,如果对上视线,你应该能看到我眼里的慌乱还有心动,我知道我喜欢你了。
那不是第一次心动,却是我第一次真正的意识到自己喜欢你,后来的每一次和你对视,你都不知道我的心跳跳得有多么快。
我小心翼翼地掩饰我的心动,可喜欢一个人太难隐藏,我连看着你心跳都会不自觉加速。
后来在你十八岁生日的那天,立冬的晚上,在我唱完那首歌时,我就决定我要在自己十八岁成年的立夏向你告白。
其实那天晚上我唱“好喜欢你,知不知道”的时候,就在借歌告白,只是你不知道……]
笔一旦开始落下,字就不由自主地落在了纸上,一切话语都自然而然流露出,不知不觉,云夏就快写满了整张纸。
在信的最后,她告诉冬迟——这是一封只诉诸喜欢的告白信,没有施加其他的诉求、欲望。
她只想告诉冬迟,她喜欢他,而不是想让他和自己在一起。
*
立夏的前一天,五月四日,刚好是高三五一收假的第一天,高一高二还在放五一假,学校里只要高三在上课。
南川的夏天来得很早,五月份,学生们就已经换上了夏季校服。
纯白色的校服,左胸口的天蓝色四中校徽,好像又回到了云夏刚进校的时候,只不过那个时候是三个月之后的夏天,要比现在热得多。
而今年,她也没有三个月之后的夏天了。
明天就是立夏,她十八岁的生日,一整天,云夏脑子里想的都是明天的告白。
告白的对象就坐在自己的身边,云夏一整天都安安静静地沉默着,心不在焉,也不敢和冬迟有任何交流。
下午吃了晚饭之后,云夏被程文文拉到外面露天走廊透透气,休息一下。
提到明天云夏的生日,程文文还叹气:“唉,要是咱们也跟高一高二一样放五天假就好了,正好你生日在放假最后一天,我们还能给你办个party什么的。”
“没事,”云夏笑了笑,“在学校里过也是和大家一起,一样的。”
其实以前她的生日也没怎么什么仪式,在南川的时候都是周司瑶和林停两个给她办这办那,后来在临城的两年,也只是一个蛋糕,和父母直接发来的红包。
十八岁的生日,对她的意义和之前的生日没什么差别,只是多了一层成年的含义。
只是因为明天事她告白的时间,云夏要比以往紧张一点。
晚上的三节晚自习都是自习时间,云夏把今天的学习任务完成,就开始整理四月份的试卷。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温祈和顾程言结婚两年,一直是周围人眼中的模范爱侣。温祈自己也以为,他们能一直平稳的生活下去。直到朋友回国后,顾程言态度越来越淡,心不在焉的时候越来越多。直到结婚纪念日的晚上,顾程言说朋友有事,挂了他的电话,然后彻夜未归。直到温祈得知,顾程言口中的朋友,其实是他少年时代的白月光。起初和贺卓鸣见面时,温祈误以为他就是那位白月光的未婚夫。他对这人自然看不顺眼,竖起所有防备。高大俊美的青年单手插兜,在月光与灯光下神情晦涩,目光幽幽你跟顾程言说话也这么凶?后来和贺卓鸣见面时,恰逢顾家晚宴。顾程言从正厅寻到楼上,到处都不见温祈,使得他心急如焚,几近失态。而就在一墙之隔,他要找的人被捏住下巴,吻得指尖都颤栗不已。走廊的动静传来,温祈垂眸他快来了。头顶的青年将人箍在怀里,闻言一口咬上他的耳垂,笑声中带着肆无忌惮知道,欢迎他看。...
本书作者认为是he,受不了不要看,阴谋论被特意复活的殷千昭,以及一衆新人旧友之间的故事。复活後的殷千昭并没有太多前世的记忆,以人族戏子的身份被绑进鬼族的地界,认识了鬼族的帝爵大人赫连燕北,以及其他鬼,而他的记忆是在与烬同行後一点点找回。残缺的魂魄何时能够完整依旧是个未知数。非人非鬼亦非神的异类殷千昭,命途早已注定...
林茜,娱乐圈的小透明,与江予墨恋爱五年,一直隐藏恋情,她甘愿做姐姐背后的恋人。林茜爱江予墨入骨,就算看见江予墨跟其他女人拥吻,她也只能咬牙吞泪,以为是自己做的不好,她不停的完善自己,尽力呵...
黑所有人严重ooc!真的ooc!真的ooc!无脑甜文勿代入现实这是个同人文男主小西弗一开始就是喜欢女主的不喜可点击退出←不是自谦,真的写的很尬1958年出生的佩妮,只不过比妹妹莉莉大上两岁,就承担起照顾她的义务,在60年代的英格兰,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麽的不真实。原本的佩妮渴望父母的爱,希望他们不要再偏心,可穿越来的她不在乎啊。在一次下水救人彻底恢复了前世记忆,得知自己生活在一本童话书里面时,她觉得一切都那麽不真实。在知道妹妹是救世主的母亲,蜘蛛尾巷的小男孩是深情反派,自己还是个恶毒炮灰的时候,佩妮她表示这配制很不错个鬼啊。没有什麽比能在这经济危机的年代,靠着物资和钱财度过这段时间更好的事了。佩妮没有魔法,但是妹妹他们去了霍格沃茨读书,最终走向的道路截然不同。至于魔法界…邓布利多…霍格沃茨什麽的…还得看安不全…如果有伏地魔在,拜拜,也不是非要去那座城堡。写小说就图一乐,角色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勿cue人参公鸡,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