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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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第1页)

只是李青禾不想占便宜,该给的还是给。

多了一个人手,厨房也没有像以前那样忙得跟上战场似的,方桃也多了不少时间。

李青禾寻思要不要让她娘跟小文学学认字,不然以後小文小武若是有出息,去了别的地方施展拳脚,她娘想儿子了想写个信都不会写。

等小文放学之後回来之後,李青禾便将她的计划告诉了小文,小文也觉得可行,两人合夥将方桃拉来,逼她跟着认字。

方桃一开始还有些不乐意,一让她去学字就各种理由。

李青禾:「娘,你这样不行的,都说父母是孩子最好的先生,你整日催促小武读书,到你自已这里就推三阻四,这是个坏榜样。」

方桃一听也没辙,只能勉为其难跟着学。

本来李青禾还叫小春一起学的,识字明理,就不会对着个渣男还念念不忘,可惜小春学两次就死活不愿意了,直说看着那些字就头疼。

第68章小年

不得不说,她娘对於读书认字,还是有些天赋的,学个两三遍就能记住,练习几遍就会写,毕竟已经是四个孩子的娘了,能有这样的效率也很不容易。

刚开始只会对着字帖的一笔一划的练习,过些天之後就能凭着记忆也能写下来。李青禾很是佩服,若是从小开始读书写字,她娘估计也是一个才女。

不过方桃明显就没有做才女的想法,每天只应付一下儿女们布下的练字任务,就不肯在这上面花时间了,有这个时间她更愿意给家人们做几双鞋子,年前或年後总是会下一场大雪,她打算趁着现在一人给做双靴子。

由於最近都没有下雨,腊肠风乾得比较快,李青禾剪下十几根准备下午炒来做伙食,让大家尝尝这广式腊肠。

白菜苔掐成段,跟腊肠一炒,红配绿虽然有些俗气,但腊肠油光红润,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

「你们快尝尝这腊肠」,李青禾把腊肠端上桌,招呼大家尝一下。

「哇,这看着就不错」,小武跟冬至最给面子,率先夹起来尝试,放嘴里嚼几下,眼神一亮,「嗯,好好吃,还有点甜甜的,比猪肉还好吃。」

其他人也开始下筷,纷纷赞不绝口。

冬至:「东家,以後这小碗菜出个腊肠炒菜苔,肯定卖得好。」

李青禾正有此意,虽然现在最受欢迎的是火锅,但小碗菜也还是有人吃的,毕竟经济实惠一些。

不过光是在店里面卖,能卖出的数量也是有限,不如大规模生产,若是能卖到宁州府或者是别的地方去,那挣钱的速度才快嘛。

眼看快过年了,李青禾决定先做个计划,等过完年在开始操办,後院的的腊肠也够店里卖一段时间吧。

……

小年这日,林义租了个牛车,带着陈氏他们来县城过节。

李青禾提前打烊了,要回家的回家,不回家的就在店里一起过节。除了冬至和蔡氏,都留下来了。

「孙二,你怎麽不回家呀」,李青禾好奇,按说他家人也是在县城的。

原理如此,李青禾也不多问,让他把两张桌子拼成一张,等会儿好坐些。

今天运气好,买到了两斤肉牛,和一些毛肚,那当然是吃火锅了。

虽说禁止私自宰杀耕牛,但牛准备老死的时候,去官府那里报备,经过官府认定符合宰杀条件的,就可以杀,所以很难遇见有牛肉在卖。还是菜市场的人跟她相熟,今日特意来告知她,可是等她赶到的时候,也只剩下一些内脏和两斤牛肉,好在她最爱的毛肚还有,也没什麽不满意。

林狗儿跟林义的感情要比她离家时要好上不少,这会儿两人坐在一起,你给我夹块牛肉,我给你夹个丸子,一副叔侄情深的样子。

菱儿和冯倩儿吃得少,没一会儿就坐不住了,冯倩儿就带着菱儿在一旁玩,关着门也不怕她俩乱跑,也就随她们去了。

李青禾:「林二叔,有林奶奶的消息吗?」

林义眼神一暗,点点头。

李青禾心想,既然有消息那不是挺好的,为啥有些难过?难道林奶奶出事了?

还不等李青禾说话,小武就呜呜喳喳地问:「她在哪里呀?」

林义:「我在二十里外的一个村子找到了,也不知道她是怎麽去到那里的,被一户好心人家收留了,照顾了半个多月就过世了。」

说完低下了头,李青禾有点想扇自已一掌,这好好地干嘛要问一句。

片刻後林义抬头道:「我打算找个日子,把她埋在我爹和我哥的旁边,这样她在下面也不会很孤单。」

众人一时不知道该说什麽,林义率先提起酒杯,「我敬你们一杯,这些时日对我家和狗儿的照顾。」

除了秦氏母女和孙二,都是上溪村的,或多或少也算帮过林家,大家也不扭捏,纷纷举起酒杯,一杯乾了,当然,小孩子们喝的是白开水。

林义可能是怕大家因为他少了兴致,便起了个话头,开始侃大山,他去过的地方比在座的人都多,主要是他讲别人听,其他人也听得十分入神。

围着铜炉喝酒聊天,倒也不觉得时间过得快,直到外面更夫的梆子声响起,大家才发觉时间不早了,便草草收拾一番,就去洗漱睡觉。

原想让林义带着林狗儿在後院住一晚的,但是林狗儿跟小文小武许久未见,三个非要凑在一起,便也带着他回了蒹葭巷。<="<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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