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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很轻很轻,我的掌心有些痒痒的。
然后一把攥住飞蛾,一把塞到了嘴里。
苍蝇再小也是肉,飞蛾也一样。
今天只在早上喝了一点凉水,肚子就像是一个水罐一样,好像只能装水。
我饿的厉害了,吃不出这到底是难吃还是好吃,只知道这也许能缓解我咕咕作响的肚子的痛苦。
其他的飞蛾看见那只飞蛾进了我的肚子,立马散开跑走了,不敢再凑近我。
其实说实话,有的时候饿到眼前发黑的时候,真想把我的这些朋友挖出来尝个咸淡。
我那时候好像只想着怎么样才能填饱肚子,跟路西法想象中坚韧不拔的品性相差着十万八千里。
我宁愿相信我以后会变成毁天灭地的恶魔也不会相信我会变成指引世人走向光明路的耶稣那样的大人物。
原本我以为这一辈子我都会像是小蛀虫一样活在屋檐的阴影下。
一个该死的清晨里,一位衣着十分讲究的男人和我难得打扮起来的母亲一起坐在沙发上谈论着什么。
男人身穿着黑色燕尾服,脚上是擦得锃亮的皮鞋。即使他坐在柔软的沙发上,腰板也依然挺得很直。但他却很肥胖,甚至还有个大肚子。
这个大肚子跟发了神经一样花了一袋子金币买下了我。
我就说有钱人真是被钱烧的,一袋子金币买什么不好,偏偏要买一个瘦骨嶙峋的男仆。
临走的时候我什么也没带,因为任何东西都不是属于我的,我只对着格蕾妮娅说了句再见。
我最小的妹妹拉着我的衣角,问我什么时候会再见面。
我笑着摸了摸他的头,告诉她,等到后面的墓地站满白鸽的时候,我们就会见面的。
就像我用童话故事哄她入睡一样,我用这个卑劣的借口哄骗她还会再见面的。
我心里很清楚,经此一别,也许就是诀别。或许在我垂垂老矣的时候,会和她的外孙外孙女擦肩而过什么的,可是那谁会知道呢。
缘分不到的地方,思念会替我到达。
再见了,我最爱的妹妹,我亲爱的格蕾妮娅。
永恒圣痕
可是那时候的我还不知道我进了古堡就像是老鼠自己进了捕鼠笼一样可笑,路西法像是过家家一样陪我在人间玩。
他扮演古堡风流多情的男主人,又扮演男主人最爱的情人温斯莱特小姐,还扮演小少爷路西菲尔。
降临在人间的我被半哄半骗的又爱上了路西菲尔。
以卑贱的家仆的身份爱上高贵的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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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招云长得很清纯,性格也很软,他倒霉地被投放到惊悚世界里。你必须在一堆可怕变态的boss围绕中做任务,积分数量达到了才能通关。这些boss一个个都是可怕的恶魔!离他们远一点!系统恶魔低语。林招云吓得小脸发白,用力点头我明白了!一开始的林招云笨拙胆小,被弹幕喷成上分婊,只有脸的废物。追击时刻,俊美的男人堵住漂亮的小可爱,他拿着凶器步伐缓慢,带着嗜血的目光将林招云逼入死角。弹幕嘲讽完了,主播没了!只有脸的废物!我赌他活不过今晚!林招云被死死地捂着嘴巴,眼角发红,求救声全被堵回嗓子里,只能发出呜呜呜的声音。BOSS一脸亢奋,拢住瑟瑟发抖的少年。林招云闭上眼迎接死亡耳边却传来低沉的嗓音。其实,第一次见到你,我就发现我爱上你了。这是我第一次告白。你全身上下都符合我对爱人的幻象。啊?弹幕黑子???林招云抬头惶然,尬得手指耷拉在大腿上绞着衣摆,无处安放。笑死,主播被震惊到,表示第一次见这种神奇物种。又是一个任务时刻,林招云惊慌把偷到手的任务品放入裤子口袋,boss突然出现。林招云吓得打颤以为被发现了。新boss冷笑,对林招云疾言厉色脏死了!离我远点!是不是觉得所有人都会被你的脸迷惑?弹幕黑子泪目有正常boss了!主播必死!谁知道几天后你给我过来!你穿着大短裤一双白腿乱晃给谁看,勾引谁呢!?林招云看着自己快到膝盖的大短裤?黑弹幕弹幕里的粉丝一开始还喜闻乐见。芜湖!真的是防不胜防(请再来多一点!这副本剧情变得好!奇!怪!我我喜欢!打起来打起来!但是后来别钓了,別钓了!太多了!孩子营养跟不上!(切丝疯批强势攻x万人迷病美人天然娇钓受)阅读理解直掰弯,1v1,互初,有亲密接触的都是攻的切片影分身,最后灵魂会融合。一点点恐怖,放飞自我作,逻辑不硬核。坏蛋得不到咱们的小可爱)...
本文于29号入v,谢谢新老朋友支持丹穗是一个富商的小妾,干的是小妾的勾当,担的却是丫鬟的名头。眼瞅着富商病歪歪的没两年活头,富商一死,她不是被纨绔少爷玩弄,就是被遣散发卖。以她的样貌,没了庇护,总归会踏上一条风尘路,沦为一个被折磨的玩物。故而,趁着富商还能喘气,她像个没头的苍蝇,四处钻营寻找新的靠山。这日,府上新来了个护卫,听说是一个行走江湖的刀客。武艺高强能带她私奔居无定所不怕闲言碎语赚的银子不少能给她买户籍就他了,丹穗开始琢磨怎么拿下他。韩乙是个四海为家的刀客,亲故皆断,为人冷情,过的也随性,一贯是赚多花多,赚少花少。路过平江城时身上银钱已尽,他随便接了个价高的活计,给一个布商当护卫。却不料府中的男主人看中了他的武艺,他后院的小妾们却是相中了他的皮肉,一个个暗示要随他浪迹江湖他厌烦极了,尤其是还有个貌美的小娘子总是无时无刻的凑来看热闹,她自己都虎狼环饲了,好似还无知无觉。真是兔子笑狼掉进狐狸窝,呆子。~~~~~~~~~~~~下本开探花郎的极品二嫂,求收藏孟青是一个普通穿越者,胎穿到大雍朝,是江南苏州一家纸马店的二姑娘,生活无忧地过了十八年,她为自己择了一门有前途的婚事。然而在婚后的第二年,她生完孩子后做了个梦,梦里小叔子杜悯会在三年后高中探花,杜家一时风头无两,而她这个投资者却风评受害,成了探花郎的极品二嫂,受众人唾弃。在重农抑商的朝代,孟青身为商户女,为了改变社会地位,让儿孙有机会读书入仕,她撒饵投资,带着不薄的嫁妆嫁给崇文书院常得冠首的穷学子杜悯的二哥杜黎。大概是商人好利的本性使然,她若是做了十分,必然让人知道七分,她觉得这不过分,然而这却成了日后被鄙薄的把柄。其一表现在刻薄,给小叔子花二两银要嚷嚷得整个村都知道,让读书郎抬不起头。其二表现在急功好利,利用读书郎的名头给她娘家拉生意,让读书郎在同窗面前蒙羞其三骂她是搅家精,从她进门后,杜黎不听他老娘的话了,胳膊肘往外拐,一心向着他媳妇,还心偏向岳家。其四就严重了,梦里她蛮不讲理地要把她的孩子过继到小叔子名下!狗屁,她势利归势利,可也没势利到让儿女认叔做爹。孟青气醒了,听到丈夫让小叔子给孩子挑个好名字,她心里一喜,探花郎啊,这小子有本事,她投资对了!再想到梦里的场景,她差点气晕,上天大德,让她梦晓今后事,且让她看看谁在她背后捣鬼给她泼脏水。她可没为了钱在村里瞎嚷嚷,为娘家拉生意也是跟杜悯合作的,读书郎可没少分利钱!杜黎家穷,为了供养极善读书的三弟,年过二十婚事还没定下,他心里清楚,他的婚事也将是资助三弟读书的筹码。为了不让他们夫妻俩都成为家里的老牛,杜黎想尽办法暗中毁了两门将成的婚事。所以孟青故意做局撞上来的时候,他对她的目的心知肚明。杜黎认识孟青,孟家纸马店的二姑娘,口齿伶俐,长相讨喜,极善生意,是槐安街有名的带刺花,但她对他没印象。所以杜黎明白,孟青冲他笑不是图他俊俏的长相,她跟他一样,图的是他三弟日后博得的功名权势。不过他不在意,带刺的花落在他手上,扎的是他,疼的是他,他乐意,他愿意挨扎也心甘情愿地受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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