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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末世兹州行6(第1页)

冬日天亮的晚,但宋开霁特意拿了一只手机做闹钟。他如今睡觉警醒,手机在枕头边刚震动了两下便睁开了眼。

入目便是沈青的睡颜。醒着的时候那么精明强干有主意的一个人,这会儿却蜷缩成小小一团窝在厚厚的被子里,只露出半张脸。

宋开霁以前在网上看到过,说这种睡姿是没有安全感的表现。他不清楚这种说法究竟有没有科学道理,只是在心里暗暗发誓,真的也好假的也罢,从此以后他要努力成为沈青的依靠,给他足够的安全感。

沈青是被食物的香气引诱醒的。大约因为他不是土生土长的末世人,没有真正经历过丧尸刚爆发时那段惊心动魄的时光,在这一群人里面沈青竟是睡得最实的,睁眼便看到其他人已经围坐在一起吃早饭了。

他有些不好意思,拥着被子坐起身:“怎么不叫醒我?”

葛冰冰笑了笑:“时间还早呢,又不急着出发,你能睡就多睡会儿。”她自己是四五点钟的时候就自然醒了,虽然外面并没有什么动静,但出门在外就是悬着一颗心,沈青能有这样好的睡眠反而是福气。

宋开霁已经凑了过来:“早饭想吃什么?”他把空间里存储的早饭都摆在沈青面前,包子、馅饼、茶叶蛋、白粥、咸鸭蛋……摆出了一地:“是先吃早饭还是先洗漱?”

沈青只觉得曲薇薇他们都在勾着头看自己,越发的不好意思了。可宋开霁这样待他,他又有点享受:理智是一回事,但伸手还不打笑脸人呢,宋开霁又没做错什么,谁不乐意让人贴心的照顾啊?

“……先洗漱。”沈青别别扭扭道,早知道他就再抻一抻宋开霁了,现在的宋开霁过于热情,他都有些受不住了:“我吃白粥配咸鸭蛋就好,其他的你快收起来吧,大冷的天儿在外面放一会儿该凉了。”

宋开霁连忙照做,又从空间里拿出一盆水来,让孙呈给热到温度正好,又在牙刷上挤好牙膏才递给沈青。

沈青:“……”买了一堆奴仆还没用,倒是先在这儿被人伺候了一回。他越发觉得不自在,再想到宋开霁对自己的心意,耳根红了一片,连忙接了到一旁去洗漱。

他洗漱的很认真。来末世前,沈青根本没见过牙刷,他们村里都是拿柳条撕开了在嘴里划拉几下,有那爱干净的顶多漱漱口。洗脸也是只用水,谁家舍得用胰子?

到了末世这边接触到牙刷牙膏洗面奶,沈青喜欢的不得了,清爽干净的感觉让他着迷,每次洗漱都认认真真的,像是多刷一会儿能把之前十来年的都给补上一样。

宋开霁就边吃早饭边不错眼的看着。得到了答案之后再看沈青的举动,竟像一个新生的孩子在笨拙的探索着世界,看什么都那么新奇。情人眼里出西施,宋开霁只觉得他好可爱。

曲薇薇在一旁牙都要酸倒了,早饭吃的不多竟然有点撑着了的感觉。她不敢调侃沈青,对宋开霁就不一样了,挤眉弄眼道:“你差不多得了,非要所有人都看出你铁树开花了啊?”

“难道我不这样表现,你们就看不出来吗?”宋开霁挑了几个大个儿的咸鸭蛋开始剥皮。

曲薇薇一时语塞:“那也用不着这么肉麻吧……”

“肉麻吗?”宋开霁快手快脚的剥好一个,掰下小半边蛋白丢在自己碗里,把裹着咸蛋黄的那半颗放进沈青碗里,又拿了一个继续剥:“我觉得很正常啊,我做的都是最平凡不过的小事。我喜欢他,发自心内就想这样做,没有考虑过什么肉麻不肉麻。薇薇姐你觉得肉麻,应该是因为这些事情没有发生在你身上吧?”宋开霁发出灵魂拷问:“如果你交了一个男朋友,你会不希望你男朋友这样对你吗?”

旁边的唐闻杰喷笑出声,差点被粥呛到。

曲薇薇:“…………………………”

谁会不希望呢?不止是曲薇薇,等沈青洗漱完回来,看到自己粥碗的蛋黄多、蛋白少的咸鸭蛋,也有几分动容。

这鸭蛋还是苗氏腌的,蛋黄已经出油了,香的不得了。然而蛋白却有些咸,一颗蛋就够下一碗粥的了。沈青总是吃完又馋蛋黄,可他的出身和当下的环境又让他做不出把蛋白扔了的事儿。却没想到宋开霁竟然记在了心里,这会儿看着自己的碗和宋开霁的碗,沈青心中开始渐渐生出一些名为愧疚的情绪。

他已经打算这次从兹州回来后就离开这个世界,将那山洞彻底堵上永远的离开宋开霁。

宋开霁却还在梦着和他共同奔赴将来的人生。

“你很不必做到这样的。”沈青低下头喝了一口粥,借以掩饰自己眼中的情绪。粥里飘着蛋黄的油星,满口咸香。

“我自己愿意的,并且我不觉得这是一种付出,也不觉得自己牺牲了什么。”宋开霁笑眯眯地咬着碗里的蛋白:“我喜欢你,所以对你好,我就觉得快乐。如果你接受了这些并且也觉得快乐,我就更加满足。”

沈青良久才抬起头,冲他笑了笑:“我很快乐。”

虽然他已经决定,兹州行之后便断绝和末世的所有联系,不给宋开霁半点儿找到山洞入口的机会。可这一路,也许他可以短暂的将宋开霁视作情郎,好好的相处,给彼此最后的欢愉。

是补偿,也是对自己理智神经的片刻放纵。

如今身份和宋开霁坦白了,倒是有一样好处。待天光彻底大亮,一行人上了车——临走前孙呈去放了把火。他们在小楼后面找到了那颗变异蔓藤,难怪需要丧尸来帮它杀死人类,本体竟然只有一米多高,细细瘦瘦的和豆芽差不多粗,根茎附近却堆了厚厚一层的白骨。

想来是它自己没有能力杀死人类,只能做些砸碎玻璃这样的事,让丧尸发现人类并吃掉,剩下的骸骨碎肉被捡来,也够用来做花肥。

宋开霁在旁边撒了一点儿汽油,孙呈一个火球丢过去,那根细小的蔓藤在火光中疯狂的挣扎扭动,沈青甚至产生了它在发出痛苦尖叫的幻觉。

等处理完了这只丧尸的伥鬼,一行人再次上车,往兹州方向前进。宋开霁依然和沈青窝在后排,他有好多话想和沈青说:既有对沈青过去的好奇,也有讲不完的绵绵情意。

可有些话又不方便说:车上这么多人呢,再压低了声音也恐怕会被听到。于是他拿出那只当闹钟用的手机来:没有信号,备忘录却是可以用的,认认真真打下一行字。

沈青只瞟了一眼,“我看不懂。”他说得隐晦,也是其他人听见。

宋开霁愣了愣,好半天才反应过来,沈青原来是不认字的吗?所以他才要找幼儿启蒙书籍,原来不是家里有小孩,而是他自己要学习!

所以自己明明给了他文字版豆腐、淀粉肠之类的秘方,沈青却坚持要找人来手把手的教。竟然是因为沈青不认字吗!

沈青看着宋开霁呆滞的表情,试图从他眼中找到一丝失望的神色:“……如何,这样你还喜欢我吗?”

“当然!”宋开霁立刻斩钉截铁道,前排打瞌睡的唐闻杰翻转了下身子,宋开霁赶紧又把声音压了下去:“这和喜欢不喜欢又有什么关系?”

会没有关系吗?沈青抿了抿唇,这个世界人人都念书,人人都识字。读书人是多么高贵,苗秀才他们那是极好的读书人了,换了别的村子的秀才,都不愿意和他们这些大字不识一箩筐的泥腿子多讲几句话!

从前宋开霁不知道自己不识字,这会儿知道了,还会喜欢自己吗?

“我确实有些意外。”宋开霁道。其实以他第一次见沈青时的那身穿着,他当能猜到,一个古代穷苦村子里的人,不识字是多么的正常。可偏偏自他认识沈青以来,沈青又是那么聪明,有胆识,这么长时间都伪装得很好,让他根本没意识到这是一个古代人。“可我更多的是为你感到惋惜和心疼。”

不识字的沈青都这样聪明了,倘若他能得到很好的教育,又该多么耀眼。“以后我来教你。你不懂的,我都教给你。”

沈青神色复杂的看着宋开霁。有一瞬间他忽然想知道,倘若,倘若他和宋开霁真的能共度一生,他会永远这样喜欢自己吗?自己的所有缺点在他心里都可以被包容,在他眼里总是盛满了爱意与疼惜。

这世间是否不是每个汉子都如沈志高一般翻脸如翻书,这世间是否真的会有永远不变的情爱。

但这一切也不过是沈青脑子里一闪而过的念头罢了。不会有这个倘若,沈青应当也没机会知道这个谜底。

他只是笑着答应道:“好啊,”又让宋开霁找出一只比较新,没有存什么东西的手机出来。“正巧教我的人家里出了点事儿,最近都不方便去打扰了。你给我念一遍三字经好不好?我录下来,可以留着以后慢慢看。”

他举起手机,摄像头对着宋开霁的俊脸。冬日暖阳落在他身上,整个人像镀了一层柔光。宋开霁对着镜头倒有些不自然了,还扒拉了几下头发:“这么正式吗?还要拍视频,只录音不行吗?”

“我想录视频看嘛。”沈青这样说了,宋开霁就更无力抵抗了,十分僵硬的对着摄像头念起了三字经。

坐在前排听了大半程的曲薇薇双目放空喃喃自语道:“这次就算是我谈恋爱也不会这样,别人都录早安晚安,录个睡前故事数羊啥的,谁会录三字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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