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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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小狗(第1页)

太子问讯周皓卿的时候,萧扶光百无聊赖的坐在一边,这些话他昨日都听过了,现在再来一遍,实在提不起他的兴趣。直到太子问周皓卿能不能拿出凭据的时候,他才感兴趣的坐直了身体,看向地上跪着的人。

周皓卿跪了快小一个时辰,早就有些摇摇欲坠,听到太子问话,也只能勉强支撑起身体:“学生斗胆请借文房四宝一用。”

事关机密,不好让外人进来,于是便由常喜取了笔墨纸砚过来,亲自放在周皓卿身前。

虽不清楚常喜的身份,但仅凭他能留下来这一点也能推测出此人必定是太子心腹。周皓卿不敢再劳动他,自己研好了磨,将纸平铺在地上,就用这个别扭的姿势将就着写了几个字,双手捧着纸张举过头顶,常喜连忙接了过去,递到太子面前。

萧扶光好奇的探过身去看,见上面写着“左仆射臣曹平芳跪”几个字,不过是常见的奏疏落款而已,他兴趣寥寥地坐了回去:“这能算什么凭据?周先生不如再好好想想。”

能被忽悠,但根本不抵事。

被群殴了几次的萧扶光开始反思,思前想后他认为己方战力太低,女孩太精,不好忽悠,平时花销也大。

要找一个好忽悠、听话、能分担花销的人。

于是,他决定收一个男老婆。

找谁呢?关于玲珑意的威名,他可谓『如雷贯耳』。

此人心狠手辣又歹毒无比。

相传他研制出许多不啻于炮烙的刑法,又修炼一身阴毒武功,弄得满头白发,估摸连容貌也毁去了,是以才终日戴着银纹面具,除了圣人,没人知道他是何模样。

灵霄更是早早地告诫过他,『我的人四肢俱全地出去,回来只剩一个脑袋。』

不由如芒在背。

前些天他虽与闻承暻落下狠话,说万事朝堂上见,但他久居边疆,对朝中局势早已知之甚少。

此番虽是得了调令回朝,但以他不入流的官职,绝不可能引伴驾者亲临『慰问』。

几番思索,钟灵秀调整表情,微笑作揖,岂料还未开口,便听玲珑意冷声道:『钟将军,你镇守边疆本值得嘉奖,但你得令回朝后不进宫觐见,却四处溜达、沉迷烟花之地,这不合规矩。』

钟灵秀喉头干涩,心跳如鼓。

在他的认知里,官场初遇总少不了往来客套。

这不合规矩吧?是疑问,代表可以转圜,卖个薄面。

可是,『今天这酒,我还非喝不可了!』

萧扶光反扣酒壶,烈酒顺着大口径壶口倾倒而出,瀑布般滚过萧扶光嫣红的唇、白皙的脖子,在喉结上下滚动中坠入微张的衣领。

酒壶很快空了,萧扶光往后一扔,圆滚滚的酒壶在一道弧线下落地开花。

萧扶光手背擦嘴,哈哈大笑:

『来人!取笔墨来,今儿个爷高兴!给你们写俩个字来!』说完挥袖转圈,又跳胡旋舞。

此言一出,如平地惊雷,炸出万千波澜。

当世活人里,萧扶光的字能排第四。

第一是圣人,得赐墨宝可光耀门楣;

第二是天后,得赐墨宝可加官晋爵;

第三是当朝宰相裴安,门生遍布天下,墨宝在手便得同窗无数。

第四才是萧扶光。

买他的字既不能光耀门楣,也不能加官晋爵,更不能在朝堂上凭字认同门。

相反,因其佞臣身份,倒给这字添上一层屎壳郎外衣。

那为什么还能一个字卖三十两呢?

一定是因为他的字太丑了,丑到不可比拟,连名儒夫子都要捡了去,挂在墙上,来一个客人便用拐杖『笃笃』敲击墙面,大骂:『萧扶光那个混子!乖张叛逆!桀骜不驯!他就是只屎壳郎!带着粪球滚来滚去,谁沾上谁臭!』

众人听后便一阵啧啧应和,跟着一起骂,顺带才看看墙上的字。

可日子久了,骂来骂去也就那两句。

乖张叛逆、桀骜不驯、屎壳郎……

不新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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