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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到这一点,张启灵的眼睛震惊地缓慢睁大又很快恢复平常,藏在衣兜里的手不自在的捏了捏指腹。‘应该不是想吃我。’‘是没吃饱?’张启灵眉头一蹙,发现事情并不简单。他身边这个看不见的生灵过于能吃了,并且还有辟邪的能力,一时半会还真想不到这究竟是什么,又为什么一直跟在他身边。但还是那句话,没有危险。……除了人没有危险。————张家内部的战斗最终还是爆发了。但在这之前,以張海客为首的一些张家人去了海外,走之前甚至还想着把张启灵带走,但被拒绝了。身为族长,就要背负该背负的责任,去完成张家的使命,连最能叭叭的張海楼没能说动这头倔驴,转而对着空气(饕餮大王?)开始劝说跟他走。饕餮大王…不,现在不应该叫饕餮大王了,祂本着未雨绸缪率先给自己取了个张知味的人类名字。他借张启灵的姓氏,取了个最贴合自己的名字,一念出来就喜欢的很,还夹杂着一种陌生又熟悉的感觉。张知味自认跟这个名字有缘。張海楼跟空气叭叭半天,最后被张海虾拉着远去,那位面色冷淡的小族长却只能在远处用眼神送别。“你……还在吗?”轻飘飘的重量压在肩膀,张启灵缓缓的呼出一口气。“为什么不跟他们走?”张知味心想,‘跟他们走,那谁来喂饱我啊?’“解释了你也听不见。”但还是飘起来舔了一口他的脸蛋儿解馋,最后飘到他的头顶平摊在上面闭目养神。被舔的人眼睫一颤,伸手蹭了蹭干爽的脸颊,原地站了片刻就转身离开了。奶味小甜点重量大雪纷纷扬扬,雪山比起市区不知寂静多少倍,穿着厚重藏袍的青年垂着眼睫在下山的路上行走着,没人能猜出他心里在想什么。张知味飘在空中呼出一团气,却并没有像人类那样有雾气呈现。时光荏苒,张知味看着张启灵从少年长成青年,跟着他经历了许多的事情,有时候他也在心里感叹,如果不是有自己帮他吃掉了许多“小点心”,那他该经受多少苦难。光血就得放不少!多浪费啊!穿着藏族服饰的年轻女人同样轻飘飘的跟在青年身后,看到某个小家伙对着空中哈气,因为没看到想看到的而不开心的甩尾巴,忍不住就是一声轻笑。“呼噜噜——!”张知味发出不开心的呼噜声,金灿灿圆溜溜的眼睛压低,试图凶狠,反而引来了头顶冰凉的触碰。“好了好了小家伙,我不该笑你的。”“你应该知道我可以吃了你。”“我知道……但我觉得你不会,我感受不到你的恶意。”张知味一甩尾巴,不再理她,追上走出一段距离的青年蹲在他的左肩膀上。青年已经习惯了,即便能感受到一点重量落在了肩膀上脚步也没有丝毫停顿。轻飘飘的女人敛去笑意,看着逐渐远去的背影,整个半透明的身体像是水波一样晃动了几下,惊的她连忙回神,快速跟在张知味身边。她不该贪恋人世间,但她的小官啊,怎让她放心的下。只有三日的寂静,又怎能抵消这思念之苦,于是,看见希望的执念新芽很快长大。小官,小官,妈妈……放心不下呀。饕餮想吃,谁又能在祂嘴里夺食。灵魂本该散去的白瑪,因为被馋得慌的小饕餮舔了一口手指就被认做了小饕餮的食物,因此,只要不离开太远被默认不好吃丢掉了,她就能一直跟在小饕餮身边。张知味其实也没想到,只是因为自己馋得慌而引发了这种情况。他也不是很想吃这个人类女性的灵魂,只是她的灵魂沾染了一些对人类来说不好的味道,但她又不是恶灵。张知味没吃过,所以就想在她灵魂消失前舔一口尝尝咸淡,结果她就不走了。冰冰凉凉的甜奶味儿,还夹杂着辣嗖嗖的感觉。想必那不好的东西就是辣的,就是不知道有没有机会啃一口那东西的本尊。抛去辣味,跟张启灵的味道可以说是一模一样,都是他喜欢的奶味儿小甜点,不过一个是冰的正常糖,一个微凉三分甜。————在这之前经过的这些年里,张启灵给张知味上供过不少食物,在外面跑赚的钱或者得到的一些冥器什么的,全进了小饕餮的肚子里。期间,远在天边的信徒出了问题,他们在向饕餮祈祷,保佑血亲。虔诚的香火隔着很远来到了他这里,饕餮大王表示,有的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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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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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