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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只是九门内部人员捕风捉影的猜测,呼声最高的还是张启灵就是麒麟转世,因为他运气逆天,下墓从来遇不见邪祟,甚至能消灭一切拦路的墙壁机关,直接横推墓室取得想要的一切等等。其中的夸张成分只多不少。找张启灵盗墓的雇主其实也没有亲眼见到过东西凭空消失啊,尸蟞粽子鬼怪什么的。他们知道,相比道上另一位有实力且不怎么着调的人来说,跟这位不爱说话的小伙下地要舒服很多,那些超出人类理解的东西一个没有,只是机关什么的过于复杂而已。对于张启灵带来的逆天好运还有他破解机关的速度他们非常满意,所以道上的传言就像现在这样越来越离谱,与现实不说百分百相似吧,那是从根儿上就歪了楼。什么麒麟神兽转世,那是饕餮大王发威!不过张知味也不在乎这些,只要能让他吃饱,别说是指饕餮为麒麟了,哪怕说他是条狗……他还是能过来咬你一(深渊巨)口的。:)最终,张知味还是脱离了队伍,在这个危险重重的墓室里撵着食物(?)到处跑,直到白瑪感受到一阵心悸,整个墓室发生了明显的震颤,张知味倏然抬头,精准找到张启灵的方向窜了过去。白瑪心系小官,速度竟然不比张知味慢上多少。等一人一兽抵达张启灵身边时,他们已经距离出口不远了,只是那些他不能吃,暂且称之为食物的东西在这边聚集了不少。张启灵是留下来断后的,跑出去的那群人,甚至都没有来得及看看还有没有人被留在里面,直接炸毁了洞口。“小官——!”白瑪看着这一幕目眦欲裂,她飞快的冲了过去,在泥土砖块倒塌之前,将受了伤的青年护在自己身下,哪怕魂体不能挡住任何东西,她还是想也不想的就这么做了。“大王驾到,快快闪开!”略带稚嫩的少年音母亲“小官这样不会有问题吗?”“受伤不是特别重,应该没问题。”“湿衣服会不会感冒?不然给他换一身吧。”张知味抬起自己的爪爪看了看,然后一张毛茸茸的脸看向蹲在张启灵身边的白瑪,那表情仿佛在说,你认真的吗?白瑪略显尴尬的笑了笑。她碰不到小官,能碰到他的,还是一双毛茸茸的小爪子。是的,张知味早就在一年前就能跟张启灵说话并且能碰到他了,甚至能控制自己短暂显形,但是他并没出现过。对于那看不见的声音说的话,张知味记得,但他自认为跟张启灵过了这么久的日子是足够互相信任的,但就是吧……对于张启灵,张知味最开始是把他当成可以使自己成长起来的小甜点看待的。馋了就舔一口。之后渐渐也有了些感情,只是选择让一个人类真正意义上的接触自己,这让张知味的心里还是有些不得劲儿。打个比方,人类真的会和食物做朋友吗?哪怕张知味不吃人,但人类始终在他的食谱上。不管是凶兽还是神兽,都诞生于天地间,有且只有一只,而且是上一代死亡才会自然诞生出下一代,除了记忆,一些经验和知识都会在传承中继承。而如今,哪怕没有记忆,也没有绝大部分传承的张知味心里依旧有着那个,跟食物交朋友好奇怪啊的心理。但他也确确实实跟张启灵有了些感情,心里别扭了一年多,迫不得已把睁着眼的张启灵含嘴里救出来之时,他做下了一个违背祖宗的决定。跟一个食物真心换真心。张启灵躺在一个还算大的山洞里,是张知味随便找的一个地儿。现在的他不能变大给张启灵挡风,只能团在他胸口企图捂干口水。嗐,自己的口水不嫌弃!等张启灵睁开眼,看到的就是一只长相奇特的小兽团在自己胸口上,眨着圆溜溜的金色眼瞳与自己对视。小兽很小,也很轻,差不多跟个鸡腿一边重……是熟悉的重量。但为什么熟悉?脑子再次一片空白的张启灵心中充满疑惑。他缓慢坐起身,身上虽然有一些伤口但是不重,就是流血不少,看着吓人,胸口的小兽顺着坐起来的姿势跳到了半空漂浮着,依旧歪着头看他。“你是什么?”“我是饕餮大王!”张启灵不语。“好吧好吧,你可以叫我张知味。”“人类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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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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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