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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知味一呆,眼睛圆了起来。“怎么又吃过人类尸体!那这次又白来了!?”两只小爪子扒着张起灵的手指,下巴搭在上面,语气委屈巴巴,“饿……能量也要不够了……”张启灵看着,欲言又止了半天,最终像是下定了决心一般说道:“蛛卵……可以吃,但蜘蛛不行,不干净。”听到有东西可以吃,张知味立起了耳朵,眼睛放光。“我烤一烤你在吃。”高温杀毒,虽然饕餮不需要,但这是张启灵最后的倔强!张知味觉得,这种自带一丝丝能量的东西再加上张启灵的投喂应该会获得更多的能量,所以也没拒绝。于是,整个墓室所有茧中的卵全被挖了出来,就近带到了其中一个巢穴里。也就是墨镜青年顺着味道进来的这一个。“呦哥们儿,心挺大啊!”谁也不知道他一进来看见这超出常理的一幕是个什么心情。正在墓室烧烤的青年暂且不提,那飘在半空中乌漆嘛黑的一团是个什么东西?!啥味儿啊,好吃吗?张启灵早就知道有人过来了,只是寻常人看不见张知味,而且也打不过自己,过来就过来吧。看见他在墓室烤蜘蛛卵的行为,顶多会把他当成一个不要命的疯子远离。只是没想到,这人在漆黑的地下还戴着墨镜,比他此时的行为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人还非常自然且没有边界感的凑过来搭话。“兄弟,这能吃吗?好吃吗?啥味儿啊?”沉默在这片小小的空间蔓延,墨镜青年尴尬的摸了下鼻子,被人无法察觉的眼神一个劲儿的往飘在半空的黑团团上瞅。张知味对这人有点兴趣,原因是,他能察觉到有阴气藏在了他的身上,还不是一道。(这里有私设)湿漉漉的黑色鼻头,中间还是粉嫩粉嫩的,突然就凑到了自己的脸前嗅了嗅。离得很近,墨镜青年下意识的屏住呼吸,这瞬间引起了一人一兽的注意。张知味惊讶:“你能看见我?!”“会飘的狗……说话了??!!!”就连张启灵也震惊了,有外人的时候,张知味绝不可能显形!只一瞬间就摸上了身边摆放的刀,但有个生物比他更快。“唉唉唉!松口!松口——!!!”张知味咬着墨镜青年的指着他的手指,嘴里含糊不清的叫喊:“哩才系狗!哩才系狗!!!”墨镜青年疼得很!要不是这东西太过于奇特,不知自己能不能一击毙命,旁边还有个实力跟自己不相上下甚至更胜一筹的青年虎视眈眈,他早就掏出藏好的短刀了!“我是狗我是狗!你松口,当心给我咬掉了!”“知知。”看着张知味咬了人,知道他避讳这些的张启灵第一次叫了这个名字。听到冷淡中带着些许焦急的嗓音响起,张知味松了口,甩了甩尾巴,不怎么开心的落到了张启灵的肩膀上。墨镜青年瞅着自己很疼但没有破皮的手指,上面一圈显眼的红痕,很快泛起了青紫。他龇牙咧嘴的甩了甩手,“小东西没断奶啊,牙齿一点也不锋利。”张启灵一把抓住窜过去就要再咬一口的张知味,往身后轻轻一甩,接着拎起刀就揍了过去。墨镜青年反应极快的抬起短刀格挡,“诶!你刀那么长,不讲武德!”等在附近闲逛的白瑪听到动静回来时,看见的就是一位青年跟自己家孩子打的不相上下的样子。“这是怎么了?”张知味飘了过去,伸出毛茸茸的爪子一指那黑不溜秋的人:“他说我是狗!还嘲讽我没断奶,牙齿不锋利,小官在帮我出气!”白瑪一脸的一言难尽。嘲讽饕餮牙齿不锋利吗?小官真是善良,救了青年一命。不然没死人也得见血。听到张知味的话,张启灵看短时间内也分不出胜负,主动退开几步停止打斗。烧烤架子被踢翻了,烤的一半糊一半生的卵滚到了白瑪脚边。一个没注意,就让小饕餮叼到了嘴里。张启灵眼睛一睁,很快窜过去捏住了小饕餮的两个腮帮子。“吐出来,脏。”不开心的小饕餮叼着卵一扭头挣开钳制,咕噜一下就将卵咽了下去。不远处看的一清二楚的墨镜青年目瞪口呆。‘乖乖,这到底是个什么生物?’能飘,会人说话,能与人交流,还能吃这一看就不能吃的蜘蛛卵……嘶——‘貌似,按之前的反应,普通人应该是看不见它的。’墨镜青年眯起自己的眼睛,眼神沉着冷静,嘴上玩世不恭的笑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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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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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