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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没有参与推门行动的墨镜青年左手忽然将土枪收起,右手掏出短刀用极快的速度往旁边一划,瞬间将一只跳起来的蜘蛛分尸两半。“现在倒是想起我来了,早干嘛去了?”这么惊险的时刻那墨镜青年的嘴角却挂着笑,看的喊话的中年男人毛骨悚然。中年男人心中顿时有种不好的预感。“你、你想干什么?!”墨镜青年歪了下头,偷袭的蜘蛛瞬间被短刀钉死,接着,他看向对面的领头人人。“现在将手里的东西扔掉还来得及。”中年男人脸色一变,他想起趁人不注意从那女尸口中掏出来的珠子。同蜘蛛一样,莹白如玉,他从尘封的祖宅里搞来的零碎资料上了解的,据说可以延长寿命的长命珠。这是他费尽心思来这里得到的东西,怎么可能说扔就扔!眼见领头人不但装听不懂,甚至还拉了旁边人当垫背喂蜘蛛,墨镜青年有些不耐烦的啧了一声。“我是真的很讨厌你们这些不听话的雇主。”嘭!“诶,又拿不到尾款了。”那些如白玉一样的蜘蛛疯狂涌向新鲜的尸体,一时之间竟是无一只搭理墨镜青年。他动作极快的向存放棺椁的地方奔去,伸手将干瘪的女尸推开它原本躺的位置,露出了下面的暗门。触感极其特殊的衣服让墨镜青年停顿了一下,随后若有所思的捻了一下棺椁内的蛛丝,手感竟是跟衣服差不多。而且刚开棺的时候可不是这么干瘪,那么那些蜘蛛……想到这,他面色一沉,在棺椁内快速摸索了一会儿就打开了暗门,直接跳了进去,暗门自动关闭。不一会儿,那群蜘蛛返了回来,将女尸搬回了原位,并将那颗珠子再次塞回了女尸的嘴里。紧接着,那些小蜘蛛一只接着一只钻进女尸的身体里,将干瘪的尸体撑的圆润饱满。打开暗门的机关是一个挺深的孔洞,大小正适合小蜘蛛钻进去,这样,那些没处去的大蜘蛛也就有处去了。…………墨镜青年将打开暗门的筷子撅折扔一边,顺着土通道快速向前。这通道是人工开凿的,但是挖的不高,足有一米九几的人可遭了罪,得一直低着头。走着走着,他发现路边有被破坏的蛛网,还有半空垂下来的蛛丝,就像是被一刀割断带走了什么东西。“看来不止我这一波人来这里啊。”又走了大概二分钟左右,空气中隐约传来了烧烤的味道。“嗯?什么情况?”走前面的人可真有意思,墓室烧烤?里面的景色就这么好?还真是有闲情逸致啊。那在这里吃烧烤的到底是人是鬼还是粽子呢?思想跑偏,精神却暗自紧绷,短刀藏在暗处,土枪紧握在手里。身后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很可能是那群蜘蛛追上来了。墨镜青年不再犹豫,又快又谨慎的向前走去,又走了几分钟,出现了三条岔路,其中一个岔路传来浓郁的烧烤味道。墨镜青年看着地上清浅的脚印,勾起嘴角笑了笑,“我倒要看看是个什么东西。”…………“蛛卵……可以吃,但蜘蛛不行,不干净。”三个小时前,蜘蛛墓室巢穴。张启灵带着张知味挑挑拣拣找了个可能有食物的墓。这个墓其实也没有别的,机关不多,也不是特别大,墓主人生前是个有钱人家,可惜生了重病命不久矣。她听信了怀有歹心的老巫医的话,养了一群白玉蜘蛛蛊,也叫长命蛛(我瞎掰的),说是吃了它们的卵可以延长寿命。这女主人吃了卵之后,生不如死的活了很久,直到蜘蛛破卵而出才彻底死亡。之后这老巫医将墓主人带到了这个地方安置在这特殊的棺材里,以人气、尸气、阴气混杂起来继续养他的蜘蛛,想要通过这种方法培养一只真正的长命蛛出来。可惜,他的寿命还是没能等到那一天。这故事也是在这个蜘蛛巢穴中,那个巫医枯骨旁的竹简上记录下来的,大致就是这么个意思。他甚至还希望,他的后代能来到这里找到竹简记录的养蛊方法,继续他的研究,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后代并没有来。不过,普通人没办法吃这些蜘蛛,但饕餮可以啊!在张知味张嘴就要生吃之时,张启灵眼疾手快的捏住了他的后脖颈。“你又不让我吃!”张启灵不说话。张知味的眼睛成了凶凶的倒三角:“饕餮大王什么都可以吃!”张启灵垂着眼眸,将小饕餮捧在手上拢起,保持着随时抓住的姿势,“吃过人类尸体,不干净,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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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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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