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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用的!没用的!你上供的食物蕴含的能量比之前少了嗷~!”沉默着将处理好的鸡放进巨大的铁锅里,加水,放上配菜,在盖上盖,算是完活。白瑪在旁边念叨着小官记得放盐。张知味甩着尾巴嚎叫:“吃饭吃饭吃饭……记得放盐!吃饭吃饭吃饭……”沉默的青年再次打开大锅盖,托着盐罐的手犹豫了一下。‘锅大,水又多。’然后手一反转,将满满一整罐盐全部倒了进去。‘这样就咸了吧。’白瑪看的是一愣一愣的。这对吗?双手挠头jpg到了点火的时候,张启灵才开口:“吃完这顿就下山。”张知味顿时不闹了。最近青年喜欢连帽衫,一换就换好几件一模一样的,他钻进青年的兜帽里将自己团了起来。一会儿的功夫,察觉到什么的张启灵将背后的兜帽拽到眼前,帽檐儿上果不其然多了一个很大的月牙形缺口。张启灵:“…………”沉默片刻后,将兜帽里的黑团子掏了出来,毫无防备的小饕餮被扒开了嘴,尖牙上还挂着线头。“不可以吃。”小饕餮下巴一仰,圆溜溜的金色眼睛斜睨着他,仿佛在说,吃了能咋滴?!“……不可以吃,可以吃鸡。”伸手就要掀锅盖。白瑪:“还早呢!”她抬手拍向张启灵掀盖子的手,却直直穿了过去。‘又忘了自己碰不到了。’张知味飘起来站在锅盖上,将刚打开一条缝的盖子又踩了回去。“还没熟呢。”“你饿,可以吃。”“本大王想吃熟的了!”张启灵眨了下眼,收回手抱着膝盖乖乖坐好,眼睛直勾勾的盯着还没冒热气的锅,时不时塞两块木头进火里。白瑪看的心软,但一想到五六只鸡切也不切就扔锅里,甚至提前放了一罐的盐,软软的心瞬间梗了一下。“知知,叫小官去找点野果吧。”“整座山的野果早被我吃光光了。”白瑪:“那…没事了……”听到张知味的“自言自语”,张启灵也不说话,只是将盯着锅的视线移到了旁边趴卧在石凳上的黑团团身上。求知欲很明显。张知味:“她说叫你去找点野果,可能是怕你营养不平衡吧。”白瑪:不,我只是怕这顿饭小官吃不了。最终,张启灵咬着齁死人不偿命皮筋儿一般的鸡腿陷入茫然。‘明明,母亲教的,把所有食材扔锅里就会变成好吃的食物……为什么自己总是做不好?’不觉得自己的传达教学有什么问题的张知味吃的津津有味(可怜的孩子基本上没吃过什么好的)。嗐,做饭不都这样嘛!最后的最后,一整锅鸡肉连带配菜和汤都进了张知味的肚子里,张启灵眼巴巴看着,还是白瑪看不下去提醒张知味催促他下山换了点干粮吃才不至于被迫液断一天。————张知味当年将张启灵带到的这个山就在广西附近,这里的墓不少。而墓室里面他能吃的,也无非就是一些带有能量的陪葬品,还有特殊的小动物小昆虫什么的。但,当初张启灵蛛卵墨镜青年“蜘蛛……好多蜘蛛!”“爷!爷!!!救救我!我不想死!救救我——!!”“呃啊啊啊啊——!”嘭!嘭!嘭!……莫约三个篮球场大小的墓室里,一群穿着严实的人惊慌恐惧的往来时的石门跑去。墓室正中央摆放着一个巨大的棺椁,盖子早被掀开,其中躺着一位干瘪的女尸。无数的蜘蛛从棺椁里面涌出,小的有一个人类眼球这么大,最大的却足足有成年男性巴掌大小。这些蜘蛛各个洁白如玉,但从头部到尾部有一条黑紫色的线,看起来无比怪异。在黑暗的地下还带着墨镜的青年语气不好,“都说了尸体不对劲,非要手贱去碰,自己找死还要拉上可怜的我。”哀嚎声夹杂着接连不断的枪声,几个被咬的人类死于枪下,无数蜘蛛蜂拥而至,只有少部分继续追逐着活着的人群,这倒是为剩下的人争取了逃命的时间。但让他们绝望的是,来时的路已经被封死了,任凭他们怎么推搡都无法撼动那石门分毫。“爷!您快想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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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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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