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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客人您要二斤肘子和两碗饭是吧?”“是二十个肘子和两锅饭。”店员收起了笑容,“请问您是公司团建还是要摆席?”“我自己……摆、席!”突然意识到人类不会一口气吃这么多的张知味紧急改口。店员重新恢复笑容:“好的,需要送上门的服务吗?还是自取?”“送吧。”还是回自家吃个够,省的暴露自己不是人的事实。等填完了地址,张知味才猛然想起来,自己好像没带钱。解家给的钱,全部被黑眼镜趁张启灵不在,以他没兜不好储存为由要去存他那里了,之后就是以他没银行卡为由全打他账户里去了。总之他现在身无分文,甚至没个手机。一个肘子大概六七十左右,那二十个就是……:)人类可以吃霸王餐吗?但肘在盒里,不得不发呀!面对微笑请自己付款的店员,张知味一脸淡定的开口:“货到付款。”店员:“……?”店员:“……行吧。”看你长得好看的份上。四合院里,黑眼镜挂断电话,转头跟院中练刀的张启灵说道:“哑巴我待会儿出门一趟,陈皮那边给我推荐了个活儿,我去看看。”裸着上半身的张启灵气息微喘,皮肤上墨色的麒麟纹身活灵活现。“嗯。”黑眼镜回屋准备东西,一会儿会有人上门来接,他要提前收拾好武器防身。只是他不知道委托方比他想象的要急,从陈皮那里知道黑眼镜现在住的地方之后,立马提前派人开车过来了。张知味跟着外卖员坐着电三轮一路到了四合院门口,刚要下车接肘子,正巧赶上有豪车停在旁边。车上呼啦下来两三个人,领头的一眼就看见了旁边乌漆嘛黑的身影。他没见过真正的南瞎,只是听说过,但这地址正确,戴墨镜,一身黑,气息不俗,是个男的,这肯定就是黑眼镜本人了。“您就是黑爷吧?我们这儿有个麻烦的活儿,陈四爷跟我们家主推荐您来解决,您看能不能跟我们去一趟,价钱就按市面上的往上走一走,怎么样?”因为防风所以带上墨镜的张知味:“?”谁?黑爷?我吗?“具体有多少?”“三百万。”张知味看看肘子,看看来人,然后又看看肘子,最后看看送肘子的外卖员。“是的,我是黑爷。”他把手里的肘子轻轻放到外卖员手上,对来人说道,“我们这就走。”走了两步,又回头说道:“你进去之后,找一个跟我穿的差不多的人,让他付钱,我的钱都在他那。”外卖员看着上车就走的人,抱着还热乎乎的肘子,腾出手挠了挠头,“啥活儿这么赚钱?”或许是技术工种?‘算了,我脑子不咋好使,一定干不来这活儿,还是接着送大肘子吧。’四合院内,黑眼镜东西都收拾好了,等了好大一会儿也不见有人来接他。黑眼镜在躺在躺椅上闭目养神的张启灵面前走来走去,阳光忽明忽暗,惹得人睁眼看他。黑眼镜:“啧,这霍家人到底能不能行啊,陈皮不是说了会来接我吗?总不能让我干活还得让我打车,能报销车费不?哑巴别骂了我给你躲开还不行吗。”这时,四合院大门传来敲响的声音,黑眼镜这才勾起唇角向大门走去。一开门,肘子怼脸。“您好,二十个肘子两锅米饭都送齐了,算上配送费诚惠1398,给您抹个零,您看您是刷卡还是现金?”黑眼镜:“……?”谁能懂!家养神兽突然变成人了!“不是,你谁啊找错地方了吧?我们可没人买这么多肘子。”门口的动静引来了张启灵,“瞎?”黑眼镜将胳膊往身边人肩膀上一搭,“接我的人没等来,倒是等来了一车肘子,张口就要一千三百九。”送餐的外卖员一听心中顿时急了,“那客人带我来的,填的地址也就是这里没错,还说让四合院里面一个跟他穿的差不多的人付钱,说他的钱都在你这里。”被指着的黑眼镜都懵了一瞬,挥手打落指着自己的手指:“这是哪个不长眼的坑到我这儿来了,谁会一口气买这么多的大肘子,吃的完吗?又不是活饕餮……”……等等,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劲。话说一半,他跟身边的哑巴对视一眼,突然伸手拍向激动的手舞足蹈的外卖员肩膀上。“先别激动,你跟我说说,那个人长什么样子,叫什么名字,有什么特征,现在人在哪儿,还有没有说别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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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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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