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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三省注意到了这一点,眼中闪过暗芒。张知味悄悄问道:“它说了什么?”张启灵也悄悄回复:“它说再往里面有好东西。”其实,原话差不多是这样的,里面的宝贝比这里的值钱,甚至还有两具比它耐嚼的东西,以及一棵特有营养的树,总之它可以给张知味带路,唯一的请求就是,吃了那些可就不能再吃它了。最后被张启灵驳回了。他们去是一定要去的,但是让这血尸带路就免了,他怕被其他人看见它谄媚的样子,然后给张知味带来麻烦。而且,知知才不会吃乱七八糟(特指尸体一类)的东西!二人的悄悄话说的很小声,无邪皱着眉走过来也问了一句:“小哥,你刚刚是在跟这里面的粽子说话吗?”张启灵点头。“这么厉害啊?!”无邪走到张知味身边又好奇的问道:“那你们都说了什么?”“它说天黑之前必须离开这里。”他顿了顿,看向拿着东西的潘子又说道,“鼎里面的东西最好一个都不要碰。”潘子面色一变,连忙将东西又都放了回去,张知味看了眼张启灵,接收到某种信号后,也将东西都放了进去。众人小心顺着石棺后的通道穿过,走了大概四十分钟左右,通过已经被打开的巨大玉门进了一个新的墓室。张知味走着走着就落在了队伍的最后面,过玉门的时候眼睛粘在门上面都要挪不开了。青铜门的味道不错,不知道这玉门是个什么口感。脚步越来越慢的张知味被在他前面的张启灵轻轻拉了一把,下意识跟了两步,然后发现前面的那些人根本没注意到自己,心中顿时有了主意。晚跑不如早跑!于是张启灵眼睁睁的看着他大变活人,直接就变成小饕餮的样子,敷衍的蹭了他手掌两下就飘走了。等人走远,他再回来把门吃了!哼着歌的张知味又返回到了之前的墓室里,目标直指巨鼎!用餐前还不忘动用能量给它们清洗一番,不然叫小官知道了,又要盯他一天。青色的玉镯子!咔嚓咔嚓……白色的玉簪子!咔嚓咔嚓……粉色的玉扳指!k……张知味将差点被咬的粉色玉扳指从嘴里掏出来,这是个难得没有沾染多少阴气的东西,甚至还有少许灵气,粉的通透。舔了一口,将上面为数不多的阴气彻底剥离,然后藏到了自己脖颈上的厚毛毛里。“小花崽可能会喜欢。”难得有心想给其他几人也带个礼物,但是挑挑拣拣却没有胖子那肥胖的男人一窜出洞口就傻眼了,他连身后追着的人都顾不上,小心绕开石棺直接跑到墓室中央。不儿,鼎呢??!怎么就剩那个棺材了?!那棺材里的东西居然也能躺的住??!“不会给胖爷我憋个大的吧!?”话音刚落,就感觉到一阵劲风从脑后袭来,他连忙侧身就地一滚躲了过去,并且拉开了距离。但那追他的小哥却并没有再继续攻击他,而是环视四周后,目标明确的走向石棺,然后抱起了一团空气。胖子:“???”看着他抱着空气举高高,然后左右拉远又扯近的,胖子不禁发出了灵魂的疑问:“兄弟,你搁这搞行为艺术呢?”“啊——!胖胖!让我去找胖胖!让我去找胖胖让我去找胖胖——!”张启灵差点没能抱住怀里的家伙,他的唇紧抿着,看向胖子的眼神不太友好。吓得胖子一个激灵,连忙后退几步。大概在几个月前,张知味说还没体会过以人的形态去倒斗,正巧那时候黑眼镜接了活儿,就带着他一起去了。到了地方之后却发现了另一拨人的存在,黑眼镜这次的雇主不是个好事儿的,他心想着本来撞一起就够晦气的了,不想临进去前起冲突,就商量着各占一边谁也别干扰谁,到时候各凭本事,对面也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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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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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