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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不住又从床头的袋子里掏了个苹果,张知味啃了一口才说道:“只要你不跟他明说,就什么事都没有。”“那他要是,问呢?”“他不会。”因为要问早在刚刚就问出来了,好奇心这么重的一个人没有问出来,很可能就是无法问出口。……(◢д◣)……在医院走廊的尽头,无邪打开窗户,感受到温暖的阳光落在身上才缓缓呼出一口气。谁懂一眼看见老十来岁还被抹脖的自己对自己笑的那种救赎感!:(这比恐怖谷效应还要可怕,甚至已经不能单用惊悚来形容了。一眼,只一眼无邪就知道了,病床上躺着的人,那个多处骨骼断裂还被割了喉,跟自己长了同一张脸的男人就是他自己!‘那个脸上挂着假笑,说话跟个机器人一样卡顿,哄骗了知知跟他做朋友,还对着我伸出手的伪人竟特么的就是我自己!!!’当时的无邪本想说出来,告诉张知味这些,但即将出口前的一瞬间他有种冥冥之中的预感,只要他说出来,就会有很可怕的后果降临,甚至还会连累知知。于是他将满肚子的疑问和惊恐咽了回去,编造了个勉强能糊弄的理由,强忍着身体中的恐惧伸出了手。在两只手互相接触的那一刻,他浑身的汗毛都炸了起来,心中突然涌起的那股情绪令他厌恶至极。明明病床上的人手掌也是温热的,但无邪依旧觉得像是握上了冰块,身体由内而外散发着冷意。他连忙撒开手,在抓住张知味手掌的那一刻才觉得又回到了人间。“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会有两个我??!大海这么宽广,凭什么不让大王尝尝!病房内,关吴老神在在的倚靠在被摇起来的床头,双手还算利索的拿着一个苹果削皮。“不去找找?”张知味卧在床边躺椅上,一边刷着手机,一边啃着无邪带过来的特产,听到问话抬头给了一个疑问的表情。“他走了,你,不去看看?”“又不是不回来了。”削苹果的动作顿了顿,心中一叹,‘路漫漫其修远兮啊。’随后他继续问:“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张知味用看傻子的眼神看了他一眼。关吴缓缓地深吸一口气:“我是说,为什么,在,这个世界。”没有等到回应,这情况关吴也习惯了,于是换了个问题。“你,什么时候,来的?方法也是,跟我一样,吗?”病房内只有吃东西的声音和看视频的声音,张知味依旧没有理他。到现在才发现,不想回答的问题可以学小官装哑巴,这一招可太好用了。苹果皮已经削完了,本想自己尝一口的关吴忽然意识到自己现在还不能吃这些,于是递给了身边的人。张知味转头静静的看了他半晌,关吴又往前递了递,他才接过。关吴有些不死心:“是有很多,这样的,世界吗?”张知味头也没抬:“应该吧。”他也是第一次离开原世界,具体有多少这种小世界他还真不知道,那得问天道。关吴眨了下眼,慢慢的,又摸到柜子上,从琳琅满目的食品中,摸出了一袋麻辣瓜子。这一看就不是给病人准备的。咔咔咔的剥壳声响了好一阵,张知味正看着视频一口一个鸡爪,眼前忽然出现一个吃点心留下的塑料壳,里面是堆起来的瓜子仁。送到嘴边的食物,哪有不吃的道理。关吴见他接受了自己剥的瓜子仁,眼神微动。“你是神仙?还是妖魔?”“都不是。”“但,也不是人,对吗?”张知味又不说话了,盯着桌上摆着的一兜荔枝,意思很明显。等无邪调整好心态回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一个剥荔枝一个吃荔枝这诡异又和谐一幕。诡异的主要原因,还是那张自己的脸。其实也只是刚吃了几个,关吴甚至还没来得及再问一遍之前的问题呢,无邪就进来了。张知味侧头:“好些了吗?”“嗯。”无邪踌躇了一会儿,走了过来,视线与病床上的人对视了一瞬又很快移开,“知知,我能跟你单独说说话吗?”张知味很快起身,“这有什么不行。”还是那个走廊的尽头,张知味倚靠在窗户边上,阳光洒进来照到发丝上,隐隐泛出橘色的光亮,让发丝中藏着的一抹鲜红更加耀眼夺目。无邪的视线从那抹红色的发丝上移开,又扫过他眼角红色的小痣,然后与他对视。“我想知道,他……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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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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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