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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时短短几秒,张启灵完胜!看完这一系列操作的无邪,面无表情的将海猴子的手指扔到地上,并且用脚踩住。想帮忙但一点儿没插进去的胖子鼓着掌凑过来,“厉害啊小哥,但没叫你们看见胖爷我的身手就有点可惜了。”张启灵看了眼胖子,然后走到无邪面前:“你的刀法,是跟谁学的?”无邪摇摇头,“不知道,脑子里突然出现的。”‘难道真叫胖子说中了?’张启灵点点头,也不再追问了。“不错啊无邪崽,做的很好!”听到背后的声音,无邪瞬间开心起来,但转头之后笑容又瞬间消失。天下无敌组合,成立!“知知!她怎么跟在你身后?!!”无邪窜到张知味面前,鼻子上还挂着一抹黑灰,用超大的声音喊了出来。张知味按了按耳朵,“我听得到无邪崽,不用叫这么大声。”紧跟在张知味身后出来的,是阿柠。准确的说,是皮肤上长了白毛毛的阿柠。‘原来这人就是他们口中的知知,或许还有什么隐藏手段。’阿柠淡声打了个招呼:“无先生。”胖子一看见阿柠就来气,恨不得扇她几巴掌,但伸手比量了一番后还是将手收回去了。“算了,胖爷我不打女人!”张知味:“我从那个洞里出来,她就在里面,给我钱让我救她。”当时。许是出于本能的求生直觉,在张知味出来时,她也不装傻了,强忍着身上越来越重的痒意伸手拦了他一下。“救救我……”张知味眨眨眼,听着外面的动静明白暂且不需要自己,于是停下脚步就这么看着她,也没回应。阿柠倚靠着墙壁,身上有的地方都已经抓出血痕了,痒意几乎要侵入骨髓。“你要是能救我,我给你钱,两百万!”“四百万。”阿柠咬牙:“行!”“张嘴。”一颗黑褐色的药丸飞快的被弹进阿柠的嗓子眼儿里,但她没看出是什么东西,甚至都没尝出味儿就已经进胃里了。身上的那种抓心挠肝的痒意逐渐消退,但白色的毛毛还在。“这怎么还在?”张知味脸不红心不跳,“正常,先止痒在退毛,你等等就行了。”其实那就是普通的巧克力豆,只是为了遮盖他用能量屏蔽她痒意的事实,但实际上根本就没有根治。‘这毒素并不严重,到时候她跟胖胖一起涮涮海水,反正盐水能消毒,海水那么咸肯定也能消毒,说不定就能好了呢。’想到这,张知味顿时理直气壮起来:“你就说止没止痒吧?”这确实。阿柠点点头:“等出去后,我会叫人联系你给你打钱。”……无邪听完前因后果,这才顺了毛。‘知知是为了赚钱才带上她的。’无邪的心情好的很快,他指着地上的海猴子尸体,“知知,我砍下了它的手指,训练是不是合格了?”“勉强合格。”“为什么是勉强?”“因为你安全防范意识太差了,还有些得意忘形。”张知味按住无邪的肩膀,抬手指向站在不远处的张启灵,“如果不是因为有小官在这里,我只能去地府见你了。”无邪张张嘴,似乎是想说些什么,最终丧丧的垂下了头。‘知知说的没错。’“我会改的。”胖子也过来拍了拍无邪的肩膀,“但也不是没有进步,短刀用的越来越熟练,而且也做到了知知提出的要求,已经很棒了天真!”“很棒。”“看,连小哥都肯定你了。”胖子笑着又拍了拍无邪,“就别垂头丧气的了。”无邪叹了口气,心里想着,‘我之所以会使用短刀,也是因为另一个自己吧,这应该算是抄答案了。’张知味看着依旧闷闷不乐的无邪,眨眨眼,“无邪崽,至少你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比小官的要大很多很多!”无邪:“……知知你要是不会安慰的话,可以不用安慰。”回想着刚刚小哥和无邪的差距,胖子直接笑出声,被无邪瞪了一眼。张启灵直接背对着无邪走远几步,无声的翘了翘唇角。张知味:“小官干什么去?”“找出去的办法。”如果没有阿柠这个人在,他们出去就简单的多,张知味完全可以不费吹灰之力的在顶上开个洞,然后隔开海水把人送上去。现在只能另想办法。……胖子被云顶天宫的模型吸引,驻足了好一会儿,看着无邪也凑过来后用胳膊肘拐了他一下。“天真,你说这天宫里是不是有很多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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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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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