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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她啊。’其实那些莲花箭在扎上阿柠之后,张知味就没怎么精心控制了,不知道她中了几箭,但数量指定是跟无邪中的箭数差不多。‘想必现在也跟之前的胖胖一样长毛毛了吧。’张知味绕过胖子走到张启灵身边,“你先在这里看着。”他想去看看。趁着胖子不注意,直接穿铜镜而过,里面虽然黑漆漆的,但这可为难不了张知味。再黑的地方他也能看的一清二楚。略过靠在墙角抓挠自己皮肤的人,直奔最里面。嗯,去看看这里面的东西够吃几口!砖洞的最深处,一枝白色珊瑚被种在瓷盆里,珊瑚和瓷盆都很巨大,光高度都有一人多高,上面有许多分叉,还挂满了金色的铃铛。张知味围着珊瑚树绕了一圈,伸手,很快速的就摘下了一个,唤来水流冲洗一下,像扔花生米一样扔进了嘴里。这口感有点像牛轧糖,但是没有奶味儿,还小,嚼着嚼着就没有了,同样都是铜,跟青铜门比起来差远了,蕴含的能量少的很。‘说起青铜门,下次再去的话,要背着小官在他注意不到的地方再啃一口!’那玩意儿可老好吃了!趁着这些铃铛不注意,一个一个全塞嘴里,两手极快的倒腾着往嘴里扔,这些铃铛甚至都没发出什么声音就已经被咽下去了。铃铛吃完顺手掰下一节珊瑚枝,刚咬上第一口眼睛就是一亮。冰冰凉凉,脆脆的,带着丝丝海的味道,表皮是咸滋滋的,咬开之后最里面的甜味儿就冒了出来,虽然蕴含的能量比铃铛还低,但胜在好吃啊!赶紧往嘴里又塞了两块,接着连盆一起端走。另一边,张知味离开后,胖子还问了一下身边人他干嘛去了。“说是去看看。”“看什么?”“不知道。”墓中危险,胖子本想找找看张知味去了哪儿,但转念一想他是个魔法少男,恐怕比自己强出很多倍,而且武力值最高的小哥也在这站的稳稳当当,也就不是很担心了,专心的看起无邪大战海猴子。毕竟这场面可不多见啊!胖子又怼了怼张启灵,“你说这海猴子怎么会那么配合呢?虽然是真折磨,但也真不下死手。”能不配合吗?海猴子可不是人,说被垫吧还不是一口的事儿,它配合不但能打两下出出气还能多活一点时间,万一那杀神看它表现好了就不吃了呢?胖子没有得到回应也不恼,因为他早知道是什么原因了,除了张知味谁还有命令海猴子的能力。“没想到知知竟然还是个驯兽师,天真手里的那把短弯刀看上去很不同凡响啊……小哥,那跟你背的那把刀比起来怎么样?”“这没法比。”“怎么说?”张启灵观察着那把不断挥动的短刀,沉声说道:“那把刀不是凡物。”胖子眼睛一亮:“难不成是神兵?!”张启灵摇头,“也非神兵。”“那是什么?哎呦小哥,你能不能一口气说完,快好奇死我了!”“你不是说知知是魔…魔法少男吗?那就是一把用魔法凝聚出来的刀,短弯刀灵活轻便,而且比起长刀长剑,更容易上手一些。”看着无邪挨打,但弯刀却越用越熟练,张启灵微微皱起眉。“他的进步好像太快了。”就像之前学过又捡起来了一样,但招式有些眼熟。胖子:“或许就是之前学过呢,也或许是知知暗中帮他,呃……醍醐灌顶了?”张启灵没有接话,他看着无邪在海猴子放水的情况下,一次又一次被甩出去又顽强的爬起来,熟练刀法后最终拼尽全力砍下…………海猴子的一根手指。没办法,人不能一口吃成胖子,就像无邪进步再大也不能单杀壮硕的海猴子。“知知我成功了!”无邪大喜过望,直接捡起那根手指举起来想要给人看,海猴子也停止了攻击的动作,站在原地观察着。但让无邪失望的是,这里就只有他们三人加一只海猴子。“知知呢?”两人摇头,并同时说了一句不知道。站在无邪后方的海猴子见那大杀神不在,本想转身就跑,但看着面前那举着自己手指的可恶人类,终究是没忍住心中的戾气和怒气,理智顿时离家出走。“天真小心!”比海猴子的攻击更快的是张启灵的速度,加速冲刺一个飞踹将它狠狠砸到了墓中的柱子上。在海猴子起身之后,张启灵脚蹬地面原地跳起,直直跪压在它的肩膀,控制住它的头腰部一用力,嘎巴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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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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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