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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肯定是出了什么他不知道的事情,而这件事情还强烈影响到了张知味的情绪。‘哑巴张或许能知道一点儿情况?’……哑巴张什么情况都不知道。张知味的门里面开了一条通往地府的裂缝,他得看牢了,不能让任何人靠近这里。当然,这段时间他也没见过张知味。黑眼镜一打开门,张启灵正抱着刀坐在门口,认真的看着一窝小黄鸡叽叽叽。“呦哑巴,玩儿着呢?”张启灵不紧不慢的起身,看着黑眼镜怀里鼓鼓囊囊一团,皱起眉。黑眼镜见此,将张知味掏出来,在他面前晃了晃,小饕餮一动不动的样子引得张启灵面色愈发严肃。“怎么回事?”‘原来哑巴张也不知道。’有心想忽悠一下他,于是装作严肃的样子,神神秘秘的拉着张启灵的胳膊走向角落。“出大事了哑巴!”“什么事?知知会变成这样??”黑眼镜偷感十足的四周张望,没见到什么可疑人士之后,捏着张知味的一只前爪上下晃了晃,却没有给出反应。“看见了吗。”张启灵眉头皱的更深了,伸手摸了一把小饕餮的头,也没有任何反应给自己,他神色一肃,紧紧盯着黑眼镜,希望能给个说法。黑眼镜墨镜下的眼睛漾出笑意,脸上也忍不住的挂着笑。“咱们知知啊,只是被我亲了一下,谁知道竟然这么害羞,直接就变成这样了,还一直往我怀里钻,你说这事儿闹得。”原本,黑眼镜只是想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然后就同张启灵研究张知味会变成这样的真相来着,但是不知道刚刚那句话中有什么词触发了开机键,手上原本冰冰凉凉的小饕餮忽然开始加温。黑眼镜:“?”张知味:“你好香啊。”“知知?”张启灵接手,将张知味抱回自己怀里,像是抱了个暖炉。他看了眼黑眼镜,黑眼镜表示懂,接着将刚刚的话慢速又说了一遍。结果。“……亲了……”张启灵:“肉垫,烫手。”黑眼镜:“……?”黑眼镜、张启灵:“!!!”张启灵:“谁?!”黑眼镜推了下墨镜:“首先排除无邪和解老板!”黑眼镜振振有词:“无邪和解老板至今没见过知知原形是什么样子,知知陪伴了你这么久才主动现身,如果不是我眼睛特殊,估计他也不会让我看见,你想,原形都不给看,怎么可能会让亲。”张启灵觉得黑眼镜说的有理,但如果他们两人不是,另外两人都不是的话……黑眼镜握拳一敲掌心:“我知道了,肯定是那胖子!”张启灵:“……(⊙-⊙)!”黑眼镜咬牙切齿:“我就说那胖子是个巨大的威胁,今天他敢亲,明天他就敢……!!!”听着黑眼镜越来越离谱的推理,张知味直接惊坐,起飞起一爪蹬到了他脸上,差点把墨镜踹下来。然后借着蹬他脸的力道,落到了张启灵的头顶。“瞎说八道什么!不是胖胖!”黑眼镜扶正了墨镜,“我一直就觉得无邪那小子不正经!”顶着脸上左右两边对称的爪印,黑眼镜看着张启灵空空如也的头顶露出勉强的笑:“还真的是解老板。”他们几人之中,论颜值,解老板有。论武力,解老板也有。论财富,解老板不但有,还打他们三个来回带拐弯儿的。如果张知味真的想要在他们之中选一个的话……那他大概率会选那个胖子。这是真的很有可能嗷!所以排除了胖子之后,就只剩解雨辰了。得到结论之后,张启灵转身就走,徒留黑眼镜看着他的背影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在秦岭山脚下的一家农家乐小旅馆内,老痒跟对面的两个人面面相觑。“无、无、无邪……他是谁?”一个面容普通的成熟男性,身量跟无邪可以说是一模一样,光从背影上看基本认不出谁是谁。但从这人的眼神就能看出他跟无邪不同,这不是个好对付的。主要的是,两人刚抵达这个小旅馆,就被他叫人请进了这房间。本来无邪还暗自警惕着,待看到屋内是谁的时候,老痒可以明显的看出无邪默默地松了一口气。等三人坐下后,才有刚才的那一问。无邪看了眼比自己老的面容,说道:“啊,这是我一个远房表哥,叫关吴,你叫他关先生就行。”接着稍微弯了弯腰,举起手意思意思的挡了挡口型,“这人很懂我们这一行,对这里也很了解,之前就说要跟我来,我就让他在这提前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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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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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