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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说,青铜树牛逼!不过更令他没想到的是,那群人见知知跑进了门,竟也不管不顾的跟着跑了进来。都不怕回不去的!结果最后就是,三个人去的,九个人回来的,还有一个隐藏款。霸占了书房唯一沙发的张知味,啪啪两下将围着自己转的两个团子拍开,随手在自己袖子里一摸就是一根青铜树枝,然后放在嘴里嚼嚼嚼。小花瞥见之后,眼睛都睁大了。“他……”无邪:“淡定,我们都站你面前了,知知就啃个青铜树枝也没什么稀奇的。”不,这很稀奇!解雨辰对另一个自己满眼好奇,他忍不住观察了一眼又一眼,心中发散思维。‘十年后自己也会变得这么沧桑吗?还是提前做好保养好了。’正文完结“诶,你们说,咱都凑到一起了,称呼上要怎么区分呢?”王胖子搓着下巴思考了一会儿,脑袋上顿时亮起灯泡,一拍掌:“这样,你叫小花,你叫大花,你叫天真,你叫有邪,你叫小哥,你叫大哥,你叫黑爷,你叫不黑爷。”有邪的关根脑门儿上崩出井号,“那你呢?不叫胖子了,难不成叫瘦猴?”“这话说的,我当然是叫王月半啊!我年纪大不跟他争胖子的名儿。”张启灵解雨辰无邪胖子都没意见,但大花有邪不黑爷就有些不乐意了。大哥小哥都没说话,抱着自己的黑金古刀一左一右站在门边,跟俩门神似的。黑瞎子勾着王胖子的肩膀,皮笑肉不笑道:“不黑爷?你怎么不直接叫我白爷?”王胖子还真思考了一会儿,“也行也行,够有反差!”有邪的关根双手环胸:“拉倒吧,他浑身上下哪儿白?”黑瞎子龇牙一笑:“牙白啊!”黑眼镜也不见外,直接凑过去然后伸出手,“看,我们手指盖上还有白色小月牙呢!”众人无语,俩大黑耗子相视一笑,握拳对了一下。黑眼镜:“那有句话怎么说来着?”黑瞎子:“酒逢自己千杯少!”黑眼镜:“对对对,今晚来一瓶?”两人勾肩搭背,商量着晚上是一瓶还是亿瓶。张知味瞬间挤到两人中间,笑容灿烂:“有局啊,加我一个?”黑瞎子愣了愣,他和另一个自己的胳膊同时被抱住了,就像是生怕饭局不带他似的,抱的很紧。微微垂眸看向挤到两人中间的这张脸,有些不习惯的动了动胳膊,还没等他说些什么,下一秒就被不经意的扯开了。黑眼镜语调夸张说着话,一手扶着张知味肩膀,一手环过去自然的打落另一人的胳膊。“哎哟大王,饭局哪儿能不带您啊,您只管跟着来等吃就行,瞎子给您做青椒肉丝炒饭呀?”关根看他把人半搂怀里的动作太阳穴跳了跳,“青椒肉丝炒饭有什么了不起,我还会做西红柿炒蛋呢,那个盖饭最好吃。”无邪突然冒出:“我也会做!”关根:“呵,还不是沾了我的光,不然你只会拌凉菜。”无邪不服气:“那你也沾我的光了呢,不然你凉菜都不会拌!”“拌凉菜这种简单的东西还用学吗?而且你那笨手笨脚的记忆我都不想说。”“我那是初学!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初学西红柿炒鸡蛋浪费了多少西红柿和鸡蛋!”“你小时候被知知吓出阴影看见狗就嗷嗷哭的时候我都不想回忆!”“你小时候跟狗一起被三叔栓树边嗷嗷叫的时候我都不乐意细想!”两人说着说着就开始互相扒黑历史,明明是同一个人,却因为各自不同的人生愣是扒出了一箩筐不同的糗事。俩王胖子和俩大黑耗子以及张知味蹲地上,一边嗑着瓜子一边听的那是津津有味。小花却蹙起眉,“他们这是怎么回事,这是记忆互通了?”解雨辰靠在桌边,眉头一挑,“是,虽然原因我有些猜测,但具体的我也不知,你要是真好奇。”他转过头看向另一个自己,“我可以去问问知知。”小花一听,微微眯起眼看他。‘有意思,这个年轻的我好像有意无意的将我和张知味隔开。’解雨辰本就长得俊美无俦,可谓是世间少有,说是沧桑也只是年轻的自己对年长的自己下意识的刻板印象。(带着排斥的那种,就,懂得都懂)实际上,三十来岁的解雨辰皮相丝毫不见老态,也因为经历了世间风雨而更加成熟内敛,这正是花开的极妍极盛的时候,让年轻的解雨辰从内心深处就拉响了警报。要知道,知知第一个提出要交配的人,可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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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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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