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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到另一个自己对着自己竖起的小刺,小花视线转向张知味看了会儿,忽然冒出了些恶劣的心思。另一个自己心里在想什么,从表现上来看就能猜到。于是他起身,嘴角勾起一个完美的笑容,“不用了,我自己去吧,正好想交个朋友。”解雨辰:“……诶?!”小花向着张知味那边刚走了几步,脚下一阵咔嚓咔嚓,低头一看,自己光洁如新的地板已经遍地瓜子壳了。小花:#感觉到背后凉嗖嗖的四人停止了嗑瓜子的动作,看着面前的皮相,缓慢而僵硬的抬头。“小、不不不…大花啊……”黑瞎子推了下眼睛,讪笑,“我说我们是看的忘乎所以了,以为街边儿树荫底下呢……你信吗?”趁着黑瞎子说话的功夫,黑眼镜已经偷偷摸摸将手里的瓜子塞到大王手里了。小花懒得理他,看向张知味,发现他正捧着手接俩王胖子的瓜子。察觉到视线,张知味猛然转头,“大王没吐皮嗷!”大王连壳一起吃了!无邪和关根也察觉到气氛不好,心有灵犀的休战,减弱自己的存在感。解雨辰追过来时,脚底咔嚓咔嚓的响,他顿时也有些不好了。想张嘴说点什么,但想到这不是自己的书房,于是嫌弃的找了个干净的地方站着。这边,小花侧了侧身子,找了个完美的角度,露出完美的笑容,想着一上来就问问题不太好,在都认识的情况下做自我介绍又显的有点那啥了。脑中迅速整理了一下跟张知味接触的细节,于是:“吃饭吗?我买单。”真是一击命中啊。解雨辰盯着年长的自己悄悄给自己打的手势。‘稍安勿躁?’想着他确实跟知知不熟,于是稍稍放下心。‘希望他没别的心思。’张知味眼睛都要亮成灯泡了,直接站起来要去找小花,却被蹲地上的人挡住路,顺势不轻不重的踢了一脚那人的屁股。年轻的大黑耗子噌的站了起来,“诶!?”他薅住张知味的后衣摆看向小花:“大花爷你怎么还带截胡的呢?!”张知味倔强的往小花那边走:“现在去吃吗?去哪儿吃啊?”无邪跑过去拉住张知味手腕:“知知你还没吃过我的西红柿炒鸡蛋呢!”关根拉着另一边:“他只会拌凉菜,我才是会西红柿炒鸡蛋的那个!”小花笑容依旧:“想去哪儿吃去哪儿吃,想吃什么吃什么。”张知味一拖三:“走!”还没站起来的黑瞎子觉得有意思,直接抱住了张知味的腿,“带我一个呗?”俩王胖子远离战场,看的啧啧称奇。小花含笑伸出手:“吃一天也没问题。”一拖四!张知味伸手……然后搭在了张启灵的手上。想着母亲刚刚偷偷告诉自己的话,被发丝和兜帽遮挡的耳朵红的都要滴血了,但手上的力度却没有减轻。他抓紧了张知味的手,无视他身上挂着的人,靠近他的耳朵,声音比蚊子的声还小,甚至还磕巴了一下。“我、我给你吃……可以给你咬。”——end——莫慌!往后翻,还有番外!番外:书接上回(求放过)为何饕餮大王这么厉害,却甘愿躺平?问就是懒,不想动,不愿伺候人!(删):)自从张启灵受高人指点,张知味义无反顾的跟去之后,无邪差不多已经多半天没有见过他了。虽然他相信知知不会有那种思想,但他不相信另一个人!真是越想越心酸,越想越难受。不过,等难受的不止他一人时,心里就莫名的好受多了。“小花,喝凉茶吗?”“不了谢谢,我还没那么上火。”凉亭里,解雨辰丧丧的趴在桌子上,下巴枕着手臂,静静地盯着虚空中的某一处发呆。他在想,如果当初强硬一点,那知知是不是早就是他的了?可惜,没有如果。可真要让他放手,他又放不下,退回朋友或者家人的位置?得了吧,光是想想就快要吸氧了。‘而且知知说过不讨厌我,不讨厌……那是不是可以理解,他也是喜欢我的?’‘如果……如果…喜欢我,那为什么我不可以?’‘为什么我不可以……我可以!’解雨辰忽的坐直了身体,却见旁边的无邪猛的站了起来,并且眼神坚定的仿佛要入党。“无邪你……”“小花。”无邪打断了他的话,沉声道,“我,要做一个颠覆你三观的决定。”接着他抬步向着解家客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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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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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