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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敢回视蒋平延,毕竟拿人手短,原本还以为是中间商祝姝明赚差价,结果根本没有中间商。蒋平延给他付费,要他当狗,他就不能当人——看来四年前的拥抱交易,说不定又要重新续上了。认清了现实,祝安津只能端正地坐着,盯着亮着红光的摄像头,任由人的大腿和自己的紧贴。除了祝憬,他实在想不到别的、蒋平延为祝家做到这份上的理由,祝憬活着的时候,他就盼着祝憬死,却没想到祝憬死了,还要阴魂不散地缠着他。“祝安津,给你恩的是蒋家。”“你还是小的时候乖,分的清好赖,认得清自己的身份地位。”蒋平延也直面了摄像头,话音轻飘飘的传进了他的耳朵。人的手臂垂下了,完全贴合住了他的,肌肉鼓鼓的。祝安津抿住了唇。什么时候算小?他认识蒋平延,就已经十八岁了,小不小不知道,不过那个时候确实乖,听话,和夹着尾巴的狗一样。两人私自说了一通,终于闭嘴了,摄影师这才插上话:“好好,就这样不动啊,肩膀靠近。”他闪了一张照片,看了几秒钟,又指向祝安津:“右边的帅哥领子有点歪,衣服买大了一号是吧,整理一下。”岔子一大堆,祝安津低头,看不出来什么,随手理了下,盼着能快点拍完走人。也许是更歪了,摄影师又笑了:“左边的帅哥帮忙理一下。”蒋平延被点了,再次转向了祝安津,面色淡然,好像刚才剑拔弩张的氛围不存在一样。祝安津心里不舒服,却也只能忍着,对蒋平延来说,刚说的那些话都只是实话,确实没什么刺耳扎心的说法。蒋平延没动手,垂眸盯着他:“现在能碰你了吗?”“”开始了,蒋平延惯常的训狗的伎俩。祝安津不说话,蒋平延就不动,就这样僵持着。后面还有新人在排队,摄影师也在对面看着,祝安津不像蒋平延那样,完全不顾及外人的眼光,只能应声:“嗯。”“认清楚了?”是此前说的地位身份和好赖。祝安津暗暗咬牙:“嗯。”蒋平延这才伸出来手,靠近他的衣领,他的目光下意识从游荡的状态聚在了蒋平延的虎口。那里有一颗痣,不是深黑色的,是褐红色的。他记得这颗痣。太熟悉了,从前每一次蒋平延的手掌在他的身上,这颗痣就好像长在了他的眼睛里虹膜上,晃得他迷离恍惚。如今也是一样,晃得他心烦。祝安津挪开了眼。蒋平延只随意帮他理了下就收了手,似乎是随口问了句:“为什么不打领带?”祝安津想起来自己的领子为什么会乱了,一方面肯定是因为衣服不合身,另一方面,估计是他在试衣间里一直尝试打上那根领带造成的。一根带子,在脖子上套成结,他不会,上网搜了几分钟,依葫芦画瓢,也实在丑得不堪入目,又怕蒋平延在外面等久了,要找他的麻烦,索性就不戴了。他闷了几秒,不想再和人搭腔,但蒋平延不挪眼,又一味与他僵持,他只能实话实说:“我不会。”蒋平延的话咄咄逼人跟着出来:“不会不知道问吗?”“”祝安津这次真的不说话了。蒋平延脸色不怎么样,又正坐向了前方,摄影师刚看向相机画面,他就听见蒋平延动了,抬起手,把自己的领带扯开了。“下次不会就说,我的时间按秒钟计费。”几下理好了衬衫领,蒋平延顶着他的肩膀,朝摄影师示意:“拍吧。”于是两人都单单穿着白衬衫,拍了红底结婚照。他们俩的表情都像是一潭死水,比起结婚,更像是来离婚的,如果不是因为离婚不会拍照,摄影师都要怀疑他俩走错了地方。摄影师试图引导他们笑,祝安津不为所动,蒋平延也不为所动,难得的默契时刻。纵然迟钝,也终于看出来了两人之间的诡异的气氛,摄影师笑容一僵,只能作罢,按下了快门,定格了两人无表情的面容。后面的流程就很快了,登记完了,蒋平延把刚印出来的其中一本结婚证递给他:“去换衣服。”祝安津没有接,这东西对他来说并没有用,结婚离婚,现在都是蒋平延说了算,再不济也是祝姝明说了算,和他没有关系。除非苏希过世了。他并不想是这种可能,于是现在也宁愿自己在这件事情上面永远没有发言权。“我就不用了,蒋总一起收着吧。”蒋平延静静地看着他,脸色没变,只是多了一分讥讽:“怎么?怕带回去被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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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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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