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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齐连忙让人停下,自己提着马灯走过去,把身上的棉披风解下来给老人披上:“老人家,这么大的雨,您怎么在这儿待着?”老人抬头看他,眼神亮得很,笑着说:“等个有缘人。”黄齐愣了愣,又让兵士递来热干粮和水。老人接过,慢慢吃着,忽然开口:“你这人心善,常做阴德事,是个好苗子。只是五年之后,你会遇上一场大难,到时候我会来救你。你可得记着,多行善事,别停下。”
黄齐听得糊涂,想再问清楚,老人却摆了摆手:“时候到了,你自会明白。”说完,不等黄齐反应,转身就往雨雾里走,几步就没了踪影。兵士们都觉得奇怪,说“这老人怕不是山里的神仙吧”,黄齐也没放在心上,只当是老人随口说的话,只是心里记下了“多行善事”四个字,之后帮人的时候更尽心了——有次军队路过一个被洪水冲垮的村子,他还带着兵士帮村民修房子,把自己的俸禄都拿出来买了木料。
日子一晃五年过去,黄齐已经从偏将升成了副将,奉命带着一队兵士从三峡顺江而下,去荆州送军情文书。那天天晴得好,江面上风平浪静,船行得又稳又快。黄齐站在船头,正望着两岸的青山出神,忽然听见船工喊了一声“不好”——只见上游猛地冲来一股巨浪,像堵墙似的砸向船头,船身瞬间被掀
;得倾斜,船上的人尖叫着往一边倒,文书箱也滚进了江里。
黄齐没抓稳,跟着船板一起往水里坠。冰冷的江水裹着他往下沉,他呛了好几口,只觉得胸口发闷,眼看就要撑不住了,忽然感觉有只手抓住了他的胳膊,力气不大,却稳稳地把他往岸边拉。他迷迷糊糊地睁着眼,看见拉他的人正是五年前在朝天岭遇到的那个老人——老人还是穿着蓝布衫,头发雪白,脸色红润,一点也没被江水打湿。
等黄齐被拉到滩上,咳嗽着吐出江水,再抬头时,老人又不见了。兵士们也陆续爬上岸,都说“像是有人推了自己一把,才漂到岸边的”。黄齐这才想起老人当年的话,心里又惊又敬——原来那不是随口说说,真的是在提醒自己。
从那以后,黄齐总能时不时见到老人。有时候是在军营附近的小路上,老人提着个竹篮,像是刚采完药;有时候是在市集的茶馆里,老人坐在角落喝茶,见他来了就点头笑一笑。每次黄齐想上前道谢,老人都只是说“你做得好,该得的”,不等他多问就离开。
这天,黄齐奉命去什邡县巡查,刚走进县城的市集,就看见那个熟悉的身影——老人正站在一个卖梨的摊子前,手里拿着个梨,像是在等他。黄齐赶紧走过去,躬身行礼:“老人家,又遇到您了。”老人笑着点头:“跟我来,带你去个地方。”
黄齐跟着老人出了北城门,城外是一片茂密的桤树林,树叶绿油油的,阳光透过枝叶洒下来,落在地上像碎金子。两人沿着林间的小路走,走了大概两三里地,眼前忽然亮了——一片开阔的谷地出现在眼前,谷里有个小小的院落,院子周围种着桃树和李树,院门口的小溪潺潺流过,远处的山上飘着云雾,连空气里都带着股清甜的味道,比军营里的尘土气舒服多了。
“这是我的家,你今晚就住这儿。”老人推开院门,里面有两间茅草屋,屋里收拾得干干净净,桌子上还放着刚沏好的茶。黄齐坐下喝着茶,看着窗外的景致,只觉得像在梦里——他这辈子待过的地方,不是军营就是驿站,从来没见过这么清静雅致的地方。老人也不多说话,只陪着他喝茶,偶尔说起山里的趣事,说哪棵树上的野果最甜,哪条溪里的鱼最好钓。
第二天一早,黄齐醒来时,太阳已经照进了屋子。他起身收拾好,跟着老人出门。刚走出院门,黄齐就愣了——眼前不是昨天的桤树林,而是一片长满松树的山坡,远处能看见什邡县城的城墙,只是看着远得很。“这里是后城山,离县城有七十多里地了。”老人笑着说,“你顺着这条路往下走,就能到县城。”
黄齐还想再谢,老人又像往常一样,转身走进了树林里,很快就没了踪影。他顺着老人指的路往下走,走了大半天才回到县城。后来他跟人说起这件事,有人说“那老人肯定是神仙”,也有人说“是黄将军行善积德,才得了神仙眷顾”。黄齐听了,只是笑着说:“不管是不是神仙,多帮人总是没错的。”
再后来,黄齐在军中一直待到退休,回到乡下养老。他还是像以前一样,帮邻居修修房子,给村里的孩子讲讲故事,偶尔还会去朝天岭走走,盼着能再见到那个老人。有人问他:“您这辈子没当过大官,也没发大财,后悔吗?”黄齐摇了摇头:“我救过的人、帮过的事,都记在心里,这比当大官、发大财踏实多了。”
其实黄齐到最后也不知道老人到底是谁,但他明白一个道理:这世上没有平白无故的幸运,你对别人的每一份善意,都是在为自己攒下“福气”。就像播种一样,你种下一颗善的种子,或许不会立刻开花结果,但总有一天,它会在你需要的时候,给你意想不到的温暖和帮助。做人做事,不用急着要回报,只要踏踏实实行善,日子自然会给你最好的答案。
4、王处回
后蜀年间,成都城里的王处回府邸,和别的达官显贵家不一样。别家府门总是紧闭,迎客得递帖子、通姓名,唯独王处回的府门,对布衣百姓、寒门士人从无阻拦。他虽官至侍中,手握重权,却总说“当年我也是从乡下苦读出来的,不能忘了本分”,时常在府中设茶宴,招待那些有才华却没门路的读书人,听他们谈经论道,若是遇到真有本事的,还会举荐给朝廷。
府里的老管家早就习惯了这样的日子,每天清晨开门,见着穿粗布衣裳、背着书箱的人,都会笑着引到前厅。直到那天,来了个不一样的客人——一个道士,眉毛又长又粗,鼻子宽大,身上的布衣打了好几块补丁,边角都磨得发白,身后跟着个十二三岁的小童子,手里就擎着一根老藤杖、一个旧布药囊,再无他物。
道士走到府门前,没让童子通报,只从袖中摸出一片刚摘的竹叶,又取出随身携带的炭笔,在竹叶上一笔一划写下“道士王挑杖奉谒”七个字,递给迎上来的管家。管家见这字迹苍劲有力,不像是寻常道士的手笔,赶紧拿着竹叶去后院禀报。
王处回正在书房看公文,听说有位叫“王挑杖”的道士求见,还在竹叶上题了字,顿时来了兴致——他素来敬重有奇志的隐士,当即放下笔,让人把道士请进前厅。
两人相见,王
;处回见道士虽衣着简陋,却身姿挺拔,眼神清亮,丝毫没有局促之态,心里更添了几分好感,忙让人摆上茶点,又命人备酒,想和道士好好聊聊。席间,王处回说起朝堂上的事,道士不插言,只静静听着;等王处回说起蜀地的山水风物,道士才开口,从青城山的云雾说到锦江的流水,言语间满是清雅之气,像是清风拂过竹林,让人心头舒畅。
酒过三巡,王处回放下酒杯,叹了口气:“先生这般自在,真让人羡慕。我在朝堂待久了,总觉得心累,近来总想着,等将来卸了职,就在青城山下盖一座小道院,种些花,养几株竹,安安稳稳过清闲日子,也算是圆了多年的心愿。”
道士听了,却轻轻摇了摇头,只说:“还没到时候。”说着,他朝身后的童子抬了抬下巴,童子立刻从藤杖旁的布兜里取出一把小银剑,递给道士。道士接过剑,走到前厅的石阶前,用剑尖在地上轻轻划了个一尺见方的小坑,又让童子打开药囊,从里面取出两粒圆滚滚的花种,小心翼翼地放进坑里,盖上土,再让人取来一个青瓷盆,扣在上面。
王处回和府里的下人都围过来看,心里满是好奇——这天气虽说暖和,可也没到种下种子就能发芽的地步,更何况还扣着盆,连阳光都照不到。可没等众人多想,道士就伸手掀开了瓷盆。
众人定睛一看,都惊得屏住了呼吸:只见土里竟真的冒出了嫩芽,嫩绿色的芽尖顶着水珠,还在微微晃动。更奇的是,不过眨眼的工夫,嫩芽就越长越高,转眼就长到了五尺来高,枝干上还层层叠叠地冒出了花苞,花苞很快绽放,开出了淡紫色的花,花瓣薄得像纱,风一吹,还带着淡淡的香气,好看得让人移不开眼。
“这是仙家的旌节花,”道士笑着说,“你不是想适闲性吗?暂且看看这花,也当是解解闷。”王处回看得入了迷,连忙让人搬来两个陶盆,想把花移进去好好养着。道士却摆了摆手,说这花不用特意养,自有它的缘分。
后来王处回又留道士吃饭,道士却推辞了,只又喝了两杯酒,起身说道:“珍重,善为保爱。”说完,就带着童子转身出门,王处回赶紧追出去送,可刚到府门口,就再也看不见两人的踪影——明明刚才还在眼前,转瞬间就像融进了街上的人群里,没了踪迹。
从那以后,王处回时常去看那两株旌节花,花长得越发茂盛,花期也比寻常花长,开了足足三个月才谢。而他也渐渐忘了退隐的念头,只一心处理政务,后来果然如道士所说,先后被任命为两个重镇的节度使,手握一方军政大权,他在任上兴修水利、减免赋税,把地方治理得井井有条,百姓都称他“王贤使”。
直到多年后,王处回头发都白了,才向朝廷请辞,获准致仕。退休那天,他回到府邸,看着当年道士种花的石阶,忽然明白过来——道士说“未也”,不是不让他过清闲日子,而是知道他还有该做的事、该担的责任。那两株旌节花,既是让他解闷,也是在提醒他:真正的自在,从不是逃避责任,而是把该做的事做好,再去享受清闲。
后来,有人从王处回府里得到了旌节花的花种,种在自家院里,虽没道士种的那般神奇,却也开得艳丽。人们说起这花的来历,总会提起那个叫王挑杖的道士,也会说起王处回的故事。
其实这世上哪有什么凭空而来的“缘分”,道士的提醒,不过是点醒了王处回心中的责任。就像那旌节花,得先扎下根、历经风雨,才能开出好看的花;人也一样,得先扛起该扛的担子,做好该做的事,才能真正心安理得地享受清闲。所谓“适闲性”,从不是躲进山里不问世事,而是把分内的事做到极致后,那份问心无愧的从容——这才是真正的自在,也是最珍贵的“清闲”。
5、天自在
后蜀利州的市集,是蜀地有名的热闹去处。每天天不亮,挑着菜担的农户、推着小车的货郎就挤满了街面,吆喝声、讨价还价声能从清晨传到日暮。在这片喧闹里,总有个格外扎眼的身影——一个披散着头发、光脚走路的人,身上只穿件洗得发白的短布衫,不论春夏秋冬,都这副模样。
这人没人知道叫什么名字,只知道他总爱和人说些天上的事,一会儿说“昨晚见仙官在云端吹笛”,一会儿说“东边山头有鸾鸟飞过”,听得孩童围着他打转,大人却多当他是疯癫之人,笑着走开。他也不恼,要是有人递来纸笔,还会欣然接过,蹲在地上就画——画的都是楼台亭阁里的仙人,有的抱着琵琶,有的吹着玉箫,还有腾云驾雾的龙、展翅飞翔的凤,线条虽简单,却透着股说不出的灵动,像是真见过这般景象。到了夜里,他就宿在市集旁的土地庙里,庙主看他可怜,偶尔会送些干粮,他也不道谢,接了就吃,吃完便蜷在神像旁睡,活得像阵风,无牵无挂。久而久之,人们就给他起了个名字,叫“天自在”。
利州城南的南市,比正街更热闹,酒肆、布庄、杂货铺挤得满满当当,连路边都摆满了小摊,到了傍晚,更是人挤人,连插脚的地方都难找。这天夜里,南市忽然起了火——不知是哪家酒肆的伙计忘了熄灶火,火星溅到了旁边的柴堆上,夜里风大,火借着
;风势,“呼”地一下就烧了起来,转眼间就舔舐到了隔壁的布庄。
“着火了!着火了!”喊声划破了夜空,南市的人从睡梦中惊醒,慌慌张张地往外跑,有的提水桶,有的搬木盆,可火势太大,火苗蹿得比屋顶还高,浓烟滚滚,把半边天都染成了橘红色。人们看着熊熊烈火,急得直跺脚,却一点办法都没有——南市的房子挨得太近,全是木头结构,火一烧就连成了片,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家铺子被吞进火里。
此时,土地庙里的天自在却没像旁人那样慌乱。他坐在神像前的石阶上,看着庙门外冲天的火光,嘴里喃喃自语,声音不大,却被守庙的庙祝听得真切:“此方人为恶日久,天将杀之。”庙祝吓了一跳,刚想追问,就见天自在站起身,伸手探进阶前那个装雨水的石盆里,舀起一捧水,朝着空中的浓烟泼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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