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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超越嗜欲 只求知足(第3页)

他坐下来,和老头下了三盘棋。第一盘他赢得轻轻松松,第二盘他赢得有些吃力,第三盘他输了。输的时候他愣了一瞬,抬头看老头,老头正笑眯眯地看着他,那笑容里没有得意,没有炫耀,只有一种棋逢对手的快活。

“年轻人,棋不错啊,在城里没少练吧?”老头说。

隆复生老实回答“我下了二十年棋了。”

老头摇摇头“下了二十年,没下出门道来。你的棋太凶了,每一步都想吃子,每一步都想赢。棋不是这么下的,棋是用来下的,不是用来赢的。你看我那个老哥老周头,跟我下了三十年的棋,从来没赢过我,但他每天都来,每天都高高兴兴的。为什么?因为他喜欢的是下棋本身,不是赢棋的结果。”

隆复生愣住了。棋不是用来赢的,是用来下的。他想起自己在职场上的每一步,都像棋局中的每一步,充满着计算和功利,每一个举动都是为了某个目的——升职、加薪、打压对手、讨好上司。他从来没有单纯地做过一件事,没有单纯地喝过一杯茶,没有单纯地走过一段路,没有单纯地看过一朵花开。每一件事都被他变成了棋子,每一个瞬间都被他当成了通往某个目标的跳板。他活了四十二年,却没有真正活过一天。

他呆坐在桥头,看着河水从桥下流过。河水很清,可以看见底部的鹅卵石和偶尔游过的小鱼。阳光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像无数面细小的镜子。他忽然明白了一件事那些镜子照见的不是他的脸,而是他的灵魂——那个被欲望和焦虑层层包裹的灵魂,那个已经很久没有被风吹过、被雨淋过、被阳光晒过的灵魂。

“年轻人,”老头的声音把他拉回现实,“你心里有很多事。”

不是问句,是陈述句。隆复生看着老头的眼睛,那双眼睛不大,浑浊,布满了血丝和岁月留下的黄斑,但里面的光是清澈的,像桥下那条河的水。

“是。”他说。

“那你应该去找一个人。”老头说,“镇东头有个做陶器的老陈,你去他那儿坐坐。”

“做陶器的?”

“嗯,他做的东西不值钱,但做东西的过程值钱。去吧。”

隆复生站起身,向老头道了谢,沿着河岸向东走去。他不知道那个做陶器的人会给他带来什么,但他隐约感觉到,这个小镇上的一切都在把他往某个方向推,推向他遗失了很久的那个自己。

五工坊顿悟

老陈的工坊在镇东头一棵大榕树的下面,没有招牌,只在门口挂了一块木牌,牌上写着“陈记陶坊”三个字,是用毛笔写上去的,字迹苍劲有力。工坊的门敞开着,隆复生站在门口,看见里面有一个五十来岁的男人,正坐在拉坯机前,双手沾满了泥浆,手臂上全是泥点子,甚至连脸上都抹了一道泥痕,像一条灰色的泪痕。

那人的眼睛半闭着,像是睡着了,但双手稳稳地扶着一团正在转动的泥。那团泥在他手中缓缓升起、落下、变宽、变窄,像一朵正在绽放的花,又像一个正在呼吸的生命。拉坯机出嗡嗡的低响,和着外面榕树上的蝉鸣,形成一种奇特的、催眠般的韵律。

隆复生靠在门框上,不敢出声,怕惊扰了那个沉浸在泥与旋转中的人。他看了很久,久到腿都有些麻了,那人才睁开眼睛,看见了门口的他。

“来了?”老陈说,语气和桥头的老孙头一模一样,像在等一个早就约好了的客人。

“来了。”隆复生说,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用“来了”而不是“你好”或者“打扰了”。

“坐。”老陈朝旁边一张矮凳努了努嘴,自己继续手上的活。

隆复生坐下来,看着老陈把那团泥从拉坯机上取下来,放在一块木板上,那是一只有些歪斜的泥碗,碗沿薄厚不匀,碗身有一道浅浅的裂纹。他以为老陈要把这只失败的坯扔掉,但老陈没有,他用一根竹签在碗底刻了几个字,然后把碗放到旁边的架子上,和一堆同样歪歪扭扭的碗、盘、杯、壶摆在一起。

“这个不是做坏了吗?”隆复生问。

老陈看了他一眼,笑了,那笑容里有一种让他说不清的东西,像怜悯,又像慈悲“你觉得它坏了?”

“碗沿不齐,厚薄不均,还有裂纹,还不算坏?”

老陈站起来,走到架子前,拿起那只泥碗,翻转过来,碗底刻着两个字“守拙”。他把碗递给隆复生,说“你摸摸看。”

隆复生接过来,手指触摸着碗沿那不均匀的曲线,触摸着碗身那道浅浅的裂纹。那裂纹摸起来并不可怕,反而有一种独特的质感,像一条干涸的河道,又像一道岁月的伤口。他忽然觉得这只碗是活的,是有生命的,它的每一个缺陷都是它独一无二的印记,就像人的每一道皱纹、每一根白。

“你看这个,”老陈又从架子上拿起一只完美无缺的茶杯,杯身光滑如镜,杯沿浑圆如月,“这是我用模具做的,一百个都长一个样,分不出谁是谁。但那一只,”他用下巴指了指隆复生手里的泥碗,“全天下只有这一只。它的歪,它的薄,它的裂纹,都是它的命。它不用跟别人比,它做自己就足够了。”

隆复生捧着那只泥碗,觉得它像一面镜子,照出了他自己。他想起自己在公司里,拼命地想要变成某种标准的模样——更高效、更精明、更无懈可击。他整容般地修饰自己的每一个缺点,把软弱藏起来,把犹豫咽下去,把疲惫压在笑容之下。他变成了一个完美但虚假的模具制品,失去了自己所有的棱角、温度和裂纹。而正是那些被他视为缺点的东西,才是他之所以为他、区别于所有人的印记。

“老陈师傅,”隆复生的声音有些紧,“您做这个,不图卖钱吗?”

老陈重新坐到拉坯机前,双手又捧起一团泥,那团泥在他掌心里像一只温顺的动物,安静而驯服。他一边转一边说“图啊,怎么不图。我做的东西拿到镇上的集市上卖,一个碗五块钱,一个杯子三块钱,一个月能卖几百块钱。够我和老伴吃饭了,还有富余给孙女买糖吃。但我不为钱做,我为做而做。”

“为做而做?”

“我年轻的时候在城里待过十年,在工厂里当工人,天天拧螺丝,一天拧几千个,拧了十年。”老陈的声音不高不低,像在说一件和自己无关的事,“那十年我赚了不少钱,但我不快乐。每天下班回来,我觉得自己不是一个人,是一台机器,一台会拧螺丝的机器。后来我想通了,人不能把自己活成一种功能。我是人,我有手,我的手不是为了拧螺丝长的,是为了捏泥巴长的。”

他停下手中的活,把手抬起来,十根手指伸展开来。那双手粗糙得像老树皮,关节粗大,指甲缝里嵌着永远洗不掉的泥。可就是这样一双手,在拉坯机的旋转中,却能做出最温柔的动作,像在抚摸情人的脸庞,像在弹奏一架无形的竖琴。

“我回来以后,就开了这个工坊。刚开始不会做,做了两年都是一堆烂泥巴。但我高兴,我喜欢看泥巴在我手底下变成形,哪怕是个歪瓜裂枣,那也是我从心里长出来的东西。后来慢慢就好了,但也不是说就做得多漂亮多精致,而是我跟泥巴之间的那层窗户纸捅破了。”

“什么窗户纸?”

老陈看着他,那双被泥水浸泡了半辈子的眼睛里,有一种明亮的、近乎透明的光“就是我不再想把它变成什么了。刚开始我做碗的时候,心里老想着‘我要做一个碗’,结果做着做着就走样了,因为我的念头比我的手快,手跟不上心。后来我不想了,我就让泥巴自己成为它想成为的样子,我的手只是帮着它一把。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隆复生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又摇摇头。

老陈笑了笑,说“不急,你慢慢想。你来这里住几天?”

“还没定。”

“那你明天再来,我教你捏泥巴。”

隆复生从陈记陶坊出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偏西了。他手里捧着那只老陈送给他的“守拙”碗,碗身上还带着湿润的凉意。他走回老房子的路上,又经过了桥头,老孙头的棋摊还在,但对手换成了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小男孩举着一颗棋子,举棋不定,老孙头也不催他,就那么笑眯眯地看着他,像看一朵慢慢开放的花。

他经过小茶馆,门口打盹的老头已经醒了,正抱着那只橘猫和一壶茶,慢悠悠地喝着。老头看见他,朝他举了举茶杯。他也朝老头举了举手里的泥碗,两人隔着半条街,用两只粗糙的、不值钱的容器,完成了一次无声的对话。

他走进老房子的院子,把泥碗放在枣树下的石桌上,然后坐到枣树下,靠着一把竹椅,缓缓地闭上了眼睛。晚风从河面上吹过来,带着水草和泥土的气息,拂过他的脸,拂过他的头,拂过他胸前那枚被汗水浸湿的衬衫纽扣。头顶的枣树叶沙沙作响,像在耳语,像在唱歌。几只归巢的鸟从头顶飞过,留下一串清脆的啁啾。

他忽然想起《菜根谭》里的一句话“藜口苋肠者,多冰清玉洁;衮衣玉食者,甘卑躬屈节。盖志以淡泊明,而节从肥甘丧也。”

淡泊明志。这四个字他以前背过无数次,在考卷上写过,在作文里引用过,但从未真正懂得过。此刻他懂了淡泊不是贫穷,不是苦行,不是拒绝一切物质享受。淡泊是一种选择,是在万千诱惑面前,依然知道自己是谁、要什么的选择。是对“足够”的笃定,是对“更多”的警惕。

他从背包里拿出那本《菜根谭》,翻开第七章,在“茶不求精而壶亦不燥”那一页的空白处,用老陈送他那根竹签当笔,轻轻地刻下了一行字“今天我学会了看一只碗。”

六归途

隆复生在镇上一住就是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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