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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婉嘴角弯了弯,勾起一个残忍的弧度:“你觉得现在是你谈条件的时候吗?你不说,那就继续把你吊在半空中,让你的血一点一点流干,反正你对那些异能者也是这么做的,那你应该很喜欢这种感觉吧?”女人的身体自动回忆起刚刚的痛苦,立马说了出来:“我,我有异能!我的异能是能让人头脑昏沉、失去一段时间的意识。”“所以呢?”“我的异能维持的时间很短,所以我就找理由把那些异能者骗过来,然后对他们使用异能,把他们关起来。我把他们的血抽出来,给那些普通丧尸喝异能者的血,把它们养熟。等到它们习惯了那几个异能者的血之后,我们就用它们的血再把异能者变成丧尸,这样那些丧尸就会听那些异能丧尸的话。我们用那些普通丧尸的晶核把异能丧尸喂养得更加厉害,这样就算我们不能控制丧尸,但那些异能丧尸对那些普通丧尸的掌控力就会更强。只要我们手里有那些异能丧尸,外面那些丧尸就不会伤害我们,甚至还会听我们的话。”苏婉觉得有点荒谬:“丧尸喝了哪个异能者的血,那个异能者变成丧尸之后,那些丧尸就会听这个异能者丧尸的话?”她琢磨着,强者为尊这个道理应该在哪里都适用吧?那些异能丧尸比普通丧尸更强,普通丧尸自然会听从异能丧尸的命令或者惧怕异能丧尸,跟喂不喂血有什么关系?难不成变成丧尸之后都嘴巴刁,跟婴儿喝奶粉似的,习惯一款就不想喝另外一款?喂血什么的,这不是多此一举吗?苏婉看了陆奕宁一眼,难不成她要是以后变成丧尸的话,她就会变成陆奕宁的上级老大?不不不,有点离谱,她这个菜鸡配吗?女人强调道:“不是,这需要很多血才行,随便喝一点没有用,所以我们才抓了那么多异能者过来。”苏婉沉默了,她难以置信地问:“这是谁教你的?”女人听了之后感觉还挺骄傲,她大概以为自己是个天才:“没人教我,我自己想出来的,我以前看小说,丧尸里不是都会有丧尸王吗?我就想养出一个自己的丧尸王,这样的话以后就不用担心安全了。”苏婉惊呆了,还真别说,某些角度而言,这个女人跟她当初的想法还真的是同道中人。可她也就是那么想想自嗨一下,陆奕宁要是真的成为丧尸王当然好,毕竟这只丧尸王可可爱爱乖乖巧巧,他要是丧尸王,她就可以高枕无忧,人类也会省心很多。可他不是的话也没什么大不了,只要他不会随便乱咬人,就这么在她身边安安稳稳过一辈子也挺好。但她万万不敢想做出女人所做的这些事出来,这女人也不怕走在河边湿了鞋,最后丧尸王没养出来,把自己给亡了。“云相市的幸存者基地离这里又不是十万八千里,你们就不会去基地吗?你有异能,养活自己应该不算难事吧?”去基地对于幸存者来说难道不是最优选吗?苏婉实在想知道这两人为什么偏偏选了这么有创意的生活方式。你俩这么能耐,怎么不生个哪咤出来女人看了苏婉一眼,面色复杂又有点变态般的诡异感:“末世刚来的第三天,隔离邻居想要闯进我家,我们俩就把那个邻居给杀了,还有他家里的老婆和老人还有孩子也被我们杀了,我遇到你的时候,我们有很多血瓶,我们俩就是用那些来吸引丧尸的注意力的。”“每天见面都会笑着跟我们打招呼的人,当遇到事情时,却依旧想要害我们。”“所以,我不相信任何人,我只相信我自己!”“……”这个理由很刁钻,所以这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苏婉不能说他们俩杀了那个邻居是错的,如果换成是她,她也会恨不得杀了对方。可从他们俩杀了对方的家人做成血瓶开始,他们大概就已经在这条走错的岔路上,一去不能回头了。苏婉想起他们俩那时手中拿着的血瓶,不由得有些不寒而栗。女人遗憾而失神地叹息:“我相信我一定可以成功的,可惜,这一切都被你给毁了。”“……”槽多无口,苏婉憋了憋,最后忍不住爆出一句粗口:“卧槽,傻逼,你们俩可真是个人才!”两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老六,在这里七搞八搞,还以为自己是在做发明创造?苏婉无情吐槽:“你俩这么能耐,怎么不干脆一起生个哪咤出来?”苏婉觉得自己的血压已经飙到脑门那么高,这么虎的俩虎逼,真让他们这么乱来下去,指不定真会造出什么离奇的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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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简介题名费伦法师自救指南西幻作者乔时一简介DND世界观衍生,主角故事都是原创本文讲述了一位普通穿越人士以回家为一个中心,坚持远离麻烦拒绝跨种族恋爱两项基本原则,结果都打破不说,还成为神明顺便拯救世界的故事。—霍俐穿越到费伦。在这个多种族,多信仰,且神明真实存在的大陆,她穿成了一个…没什么特点的人类。为了回家,霍俐...
关小榆二年级的时候,班上转来一个不会说话的插班生,而那个人成了她的新同桌。她羞怯地问他那笔画有点复杂的名字怎么念,他面无表情地为她标上了拼音mùzé。小榆想逗穆泽笑,就没有成功过。后来才知道,他的脸因为一场意外损伤了面神经,他是真的不会笑。成长中有很多次,她看他难过,情愿他痛快地哭出来,却只看到他红红的眼尾。穆泽的红眼尾真好看,关小榆一个忍不住,就给它们盖上了印。...
本文于29号入v,谢谢新老朋友支持丹穗是一个富商的小妾,干的是小妾的勾当,担的却是丫鬟的名头。眼瞅着富商病歪歪的没两年活头,富商一死,她不是被纨绔少爷玩弄,就是被遣散发卖。以她的样貌,没了庇护,总归会踏上一条风尘路,沦为一个被折磨的玩物。故而,趁着富商还能喘气,她像个没头的苍蝇,四处钻营寻找新的靠山。这日,府上新来了个护卫,听说是一个行走江湖的刀客。武艺高强能带她私奔居无定所不怕闲言碎语赚的银子不少能给她买户籍就他了,丹穗开始琢磨怎么拿下他。韩乙是个四海为家的刀客,亲故皆断,为人冷情,过的也随性,一贯是赚多花多,赚少花少。路过平江城时身上银钱已尽,他随便接了个价高的活计,给一个布商当护卫。却不料府中的男主人看中了他的武艺,他后院的小妾们却是相中了他的皮肉,一个个暗示要随他浪迹江湖他厌烦极了,尤其是还有个貌美的小娘子总是无时无刻的凑来看热闹,她自己都虎狼环饲了,好似还无知无觉。真是兔子笑狼掉进狐狸窝,呆子。~~~~~~~~~~~~下本开探花郎的极品二嫂,求收藏孟青是一个普通穿越者,胎穿到大雍朝,是江南苏州一家纸马店的二姑娘,生活无忧地过了十八年,她为自己择了一门有前途的婚事。然而在婚后的第二年,她生完孩子后做了个梦,梦里小叔子杜悯会在三年后高中探花,杜家一时风头无两,而她这个投资者却风评受害,成了探花郎的极品二嫂,受众人唾弃。在重农抑商的朝代,孟青身为商户女,为了改变社会地位,让儿孙有机会读书入仕,她撒饵投资,带着不薄的嫁妆嫁给崇文书院常得冠首的穷学子杜悯的二哥杜黎。大概是商人好利的本性使然,她若是做了十分,必然让人知道七分,她觉得这不过分,然而这却成了日后被鄙薄的把柄。其一表现在刻薄,给小叔子花二两银要嚷嚷得整个村都知道,让读书郎抬不起头。其二表现在急功好利,利用读书郎的名头给她娘家拉生意,让读书郎在同窗面前蒙羞其三骂她是搅家精,从她进门后,杜黎不听他老娘的话了,胳膊肘往外拐,一心向着他媳妇,还心偏向岳家。其四就严重了,梦里她蛮不讲理地要把她的孩子过继到小叔子名下!狗屁,她势利归势利,可也没势利到让儿女认叔做爹。孟青气醒了,听到丈夫让小叔子给孩子挑个好名字,她心里一喜,探花郎啊,这小子有本事,她投资对了!再想到梦里的场景,她差点气晕,上天大德,让她梦晓今后事,且让她看看谁在她背后捣鬼给她泼脏水。她可没为了钱在村里瞎嚷嚷,为娘家拉生意也是跟杜悯合作的,读书郎可没少分利钱!杜黎家穷,为了供养极善读书的三弟,年过二十婚事还没定下,他心里清楚,他的婚事也将是资助三弟读书的筹码。为了不让他们夫妻俩都成为家里的老牛,杜黎想尽办法暗中毁了两门将成的婚事。所以孟青故意做局撞上来的时候,他对她的目的心知肚明。杜黎认识孟青,孟家纸马店的二姑娘,口齿伶俐,长相讨喜,极善生意,是槐安街有名的带刺花,但她对他没印象。所以杜黎明白,孟青冲他笑不是图他俊俏的长相,她跟他一样,图的是他三弟日后博得的功名权势。不过他不在意,带刺的花落在他手上,扎的是他,疼的是他,他乐意,他愿意挨扎也心甘情愿地受疼。...
本书讲述了一个现代都市青年朴实而离奇的艳遇!也许他就在您的身边各式各样的美女,风采不同的尤物,眼花缭乱的佳人都要与您生激烈的碰撞当您看此书时,您会现您就是这本书中的主人公!该书最大的特点就是情感真实细腻淫荡贴近人心,能够激起您内心深处的强烈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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