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楚望开始看诗了,他才瞄了几眼,就说:“这诗写得不好。”
“这诗哪里不好了!你都没仔细看!”白鹤公子的脑残粉一时间也忘记对面人什么身份,迫不及待地反驳,说完所有人都替他捏了把汗。
楚望没有气恼,继续说:“这首诗太注重格律了,几处描写都很唐突牵强。”
戴池冠愣住,没想到楚望还真能说出一点见解来,不知道是不是太久没见,他觉得楚望变得陌生极了,根本不是他印象里那个痴傻天真的少年了。
那个书生不服气,又接着说:“你怎么知道景色描写牵强?我反而觉得白鹤公子描绘草原景色跃然纸上,没听说多少人因为这首诗,对草原都心生向往了?”
楚望摇了摇头,说:“但是草原并不是描绘的这么好的,这是这组游牧诗的第一首,显然是诗人刚到草原的时候,心里带着美好的愿望和期待才写的。事实上,草原中不是遍地肥沃土壤,游牧部落并非餐餐吃大肉,他们生活在马背上,不仅严寒的冬天很难抵御恶劣的天气,还时常有马匪打秋风。”
楚望停顿了下,抬头接着说:“如果有人因为这首诗,产生向往之心,应当看看后面的几首,冬天漠北的日子,可不好过。”
他说得有理有据,和他争辩的书生倒是哑然了,周围的人也连连露出吃惊的表情来,还有人惊呼:“郡王去过吗?”
楚望点头说:“我去过。”他想了想又说,“不过,游牧部落的烈酒很好,如果不是娇生惯养的人,能耐苦,去草原游历一番,也能有所收获。”
看着楚望白嫩的脸,所有人齐齐沉默。显然,郡王看起来才是最符合“娇生惯养”的人了……
这时候,又有书生说:“这组游牧诗,我们当中的人,收藏到的也只有七首,据说一共有不下十首,郡王都看过吗?”
楚望想了下,说到:“共有十二首吧。”
立刻有人眼里闪过狂热:“真想见一见完整的诗组!”“白鹤公子每游历一处地方,都会留下脍炙人口的诗赋,从他的诗中,我仿佛也身临其境,感受国土之辽阔,山河之壮美!”
又有人想到了什么,问说:“郡王见过完整的游牧诗组,是不是在草原上遇过白鹤公子!”
所有人立刻激动地追问:“白鹤公子究竟多大?”“白鹤公子长什么样?”“白鹤公子到底是什么身份?他留诗只用一个化名,至今还没人见过他的面容呢!”
一双双亮晶晶的眼睛齐齐盯着楚望,楚望心里有些发怵,求助地看向程衍,“我……”
程衍在桌子底下,握住了他的手。
楚望一瞬间,好像什么都不害怕了。
他抬头,说:“其实,我就是白鹤公子。”
周围一瞬间,陷入了死寂的沉默。
片刻之后,还是戴池冠先不可置信地开口打破沉默:“不可能!你开什么玩笑?”
楚望不满地看了他一眼,说:“我才没有在开玩笑。”
“可是你……可是郡王,你以前不识字,书都不愿意看,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书生们面面相觑,戴池冠说出了他们心里所想,但是因为楚望的身份,他们也不敢直接开口质疑。
这时候,有人说:“我们都知道,白鹤公子的书法独具一格,很有风骨,并且非常难临摹,郡王写一副诗,自然就可以证明了。”
楚望点头:“可以。”
小二立刻收拾桌子,铺上宣纸。
那些书生大多数不信楚望的话,但是郡王府里的下人,都见过郡王读书练字,也多少知道郡王已经变聪明了,一点怀疑都没有,热情地把纸铺上。
程衍皱眉:“为何拿这么大的纸?”
小二忙不迭地回答:“郡王既然给望鹤楼题了字,不如顺便多写一首诗,裱起来挂在门口的柱子上,让所有人都能欣赏到郡王的诗作!”
程衍:“……”还真他妈会打算。
楚望倒是神色平常,点头说:“可以。”
他挥笔,思忖片刻,就飞快地落笔了。第一个字刚落下,就有人大呼“好字”,楚望的书法是程衍教的,程衍开药方写习惯,总是笔走龙蛇,楚望继承了那份飘逸潇洒,更讲究了几分风骨,他心境豁达,才能写出这样的字来。
只看到一个字,围观的人便清楚了,郡王一定是白鹤公子,这一手字,神韵非常难模仿,想要尝试的人不少,却总是画虎不成反类犬。
楚望落笔飞快,上下联一气呵成,放下毛笔,才有人松口气,感慨:“好诗!我刚看郡王下笔,竟不敢大声喧哗,生怕影响了这幅巨作出世。这首诗确实应该装裱起来,让天下的读书人都一览!”
其他人也跟着恭维,离得远的人看不清,连忙叫着里头的人把诗念出来。
楚望看向程衍,程衍抓住了他的手,低声说:“我们走吧?”
楚望求之不得,连忙点头。他既是郡王爷,又是这些读书人推崇的白鹤公子,自然没人敢阻拦他,放他们俩离开了。
戴池冠阴沉着脸,不知道在想什么,旁边的人压低声音嘀咕:“戴大人和郡王关系也不见得有多好,居然以为郡王爷不识字,郡王爷要是不识字,我们这些人,也枉为读书人了。”
楚望的这层身份被揭开,果然引起了很大的风波。
知道他要回京的人不少,但因为他只是一个没有实权脑子不好的郡王爷,连做表面功夫来恭维的人都没有。
但这下名声在外,拜访郡王府的人立刻多了不少。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小说简介题名费伦法师自救指南西幻作者乔时一简介DND世界观衍生,主角故事都是原创本文讲述了一位普通穿越人士以回家为一个中心,坚持远离麻烦拒绝跨种族恋爱两项基本原则,结果都打破不说,还成为神明顺便拯救世界的故事。—霍俐穿越到费伦。在这个多种族,多信仰,且神明真实存在的大陆,她穿成了一个…没什么特点的人类。为了回家,霍俐...
关小榆二年级的时候,班上转来一个不会说话的插班生,而那个人成了她的新同桌。她羞怯地问他那笔画有点复杂的名字怎么念,他面无表情地为她标上了拼音mùzé。小榆想逗穆泽笑,就没有成功过。后来才知道,他的脸因为一场意外损伤了面神经,他是真的不会笑。成长中有很多次,她看他难过,情愿他痛快地哭出来,却只看到他红红的眼尾。穆泽的红眼尾真好看,关小榆一个忍不住,就给它们盖上了印。...
本文于29号入v,谢谢新老朋友支持丹穗是一个富商的小妾,干的是小妾的勾当,担的却是丫鬟的名头。眼瞅着富商病歪歪的没两年活头,富商一死,她不是被纨绔少爷玩弄,就是被遣散发卖。以她的样貌,没了庇护,总归会踏上一条风尘路,沦为一个被折磨的玩物。故而,趁着富商还能喘气,她像个没头的苍蝇,四处钻营寻找新的靠山。这日,府上新来了个护卫,听说是一个行走江湖的刀客。武艺高强能带她私奔居无定所不怕闲言碎语赚的银子不少能给她买户籍就他了,丹穗开始琢磨怎么拿下他。韩乙是个四海为家的刀客,亲故皆断,为人冷情,过的也随性,一贯是赚多花多,赚少花少。路过平江城时身上银钱已尽,他随便接了个价高的活计,给一个布商当护卫。却不料府中的男主人看中了他的武艺,他后院的小妾们却是相中了他的皮肉,一个个暗示要随他浪迹江湖他厌烦极了,尤其是还有个貌美的小娘子总是无时无刻的凑来看热闹,她自己都虎狼环饲了,好似还无知无觉。真是兔子笑狼掉进狐狸窝,呆子。~~~~~~~~~~~~下本开探花郎的极品二嫂,求收藏孟青是一个普通穿越者,胎穿到大雍朝,是江南苏州一家纸马店的二姑娘,生活无忧地过了十八年,她为自己择了一门有前途的婚事。然而在婚后的第二年,她生完孩子后做了个梦,梦里小叔子杜悯会在三年后高中探花,杜家一时风头无两,而她这个投资者却风评受害,成了探花郎的极品二嫂,受众人唾弃。在重农抑商的朝代,孟青身为商户女,为了改变社会地位,让儿孙有机会读书入仕,她撒饵投资,带着不薄的嫁妆嫁给崇文书院常得冠首的穷学子杜悯的二哥杜黎。大概是商人好利的本性使然,她若是做了十分,必然让人知道七分,她觉得这不过分,然而这却成了日后被鄙薄的把柄。其一表现在刻薄,给小叔子花二两银要嚷嚷得整个村都知道,让读书郎抬不起头。其二表现在急功好利,利用读书郎的名头给她娘家拉生意,让读书郎在同窗面前蒙羞其三骂她是搅家精,从她进门后,杜黎不听他老娘的话了,胳膊肘往外拐,一心向着他媳妇,还心偏向岳家。其四就严重了,梦里她蛮不讲理地要把她的孩子过继到小叔子名下!狗屁,她势利归势利,可也没势利到让儿女认叔做爹。孟青气醒了,听到丈夫让小叔子给孩子挑个好名字,她心里一喜,探花郎啊,这小子有本事,她投资对了!再想到梦里的场景,她差点气晕,上天大德,让她梦晓今后事,且让她看看谁在她背后捣鬼给她泼脏水。她可没为了钱在村里瞎嚷嚷,为娘家拉生意也是跟杜悯合作的,读书郎可没少分利钱!杜黎家穷,为了供养极善读书的三弟,年过二十婚事还没定下,他心里清楚,他的婚事也将是资助三弟读书的筹码。为了不让他们夫妻俩都成为家里的老牛,杜黎想尽办法暗中毁了两门将成的婚事。所以孟青故意做局撞上来的时候,他对她的目的心知肚明。杜黎认识孟青,孟家纸马店的二姑娘,口齿伶俐,长相讨喜,极善生意,是槐安街有名的带刺花,但她对他没印象。所以杜黎明白,孟青冲他笑不是图他俊俏的长相,她跟他一样,图的是他三弟日后博得的功名权势。不过他不在意,带刺的花落在他手上,扎的是他,疼的是他,他乐意,他愿意挨扎也心甘情愿地受疼。...
本书讲述了一个现代都市青年朴实而离奇的艳遇!也许他就在您的身边各式各样的美女,风采不同的尤物,眼花缭乱的佳人都要与您生激烈的碰撞当您看此书时,您会现您就是这本书中的主人公!该书最大的特点就是情感真实细腻淫荡贴近人心,能够激起您内心深处的强烈共鸣!...
穿越爽文军婚养娃大山种田(架空军婚,随军温馨日常)名声在外的妇産科医生王紫如,因故穿到八零年代,睁眼不到半天,儿子落水差点淹死。为保护年幼的儿子,她与婆家抗争。好不容易分家,第二天,当兵的丈夫回家探亲。原以为跟随丈夫去随军,日子会好过,可男人暗藏歪心思,到了部队,舒心日子还没过上,他打了离婚报告!这个节骨眼,早已是军官的前任未婚夫韩随境与她重逢。更是盯上了她和儿子。韩随境带上孩子跟我走,这辈子都不分开了。嫁给韩随境,她摇身一变,成为了军嫂们羡慕的女人,军官丈夫宠她如命,捧在手心怕她化了。只有王紫如知道,她家不茍言笑的男人‘另有所图’,害她二胎意外的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