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闻煜明去烧了壶水,歧阳山的各个房屋一到冬日就会用阵法烧起恒暖的地龙,小铜壶在精致的小炉子上烧着,为房间里又提供了一丝热度。
不一会儿水就烧好了,闻煜明倒了杯水塞进沈黎手里,又给自己倒了一杯,坐到了小孩的对面。
沈黎正襟危坐,知道子礼哥哥有话要问。
“之前不是行事都很有分寸吗?”闻煜明说道,“他们都欺负你这麽久了,你还要给他们让魁首的位置,怎麽今天就这麽冲动了呢?”
沈黎的眼皮轻轻一颤,他低头看着那冒着热气的水杯:“子礼哥哥,你……知道了啊。”
这简直太好猜了,闻煜明想。
沈黎考进天机阁的时候还是稚龄,力压一衆等了不知道几年的天机阁内阁弟子跻身十二地支弟子之列,又在第一年的终考拔的头筹,实打实地打了一衆天之骄子的脸。
但很可惜,沈黎有一门课不满足成为正式天机使的资格,也就是说,他的成绩上了年册头名,却暂时还不具备被那些君主和少君择选的资格,可就算如此,他也获得了那些君主们的关注。
毕竟他还不满十岁,那不合格的课将来或许也有补上来的一天。
但这让被他压了一头的十二地支其他弟子内心不满,一个是觉得沈黎从小在天机阁长大,是受了天机阁泄题的便利,再一个是觉得自己本来努力夺得的关注被沈黎轻而易举地夺走,于是阴谋论甚嚣尘上,都觉得这是天机阁在被各国认为天机使资质日益下降的时候刻意推出来造的假神童。
于是这帮精明的十二地支弟子们便按兵不动,对沈黎隐隐地産生了一种孤立和观望的氛围。
而沈黎最怕孤独。
于是他细细观察,可他再怎麽早慧,也不过是个涉世未深的小孩,那时候还不明白这背後的弯弯绕绕,他只是懵懵懂懂地觉得可能是自己得了第一让这些人不高兴了。
所以从那时候起,沈黎就放纵自己,试着将第一让出去,以求获得和那些师兄们融入的资格。
可事实证明,他的这种行为更让那些人觉得自己猜想是对的——“看吧,靠泄题扶持了他那麽多年都不能让他卜算合格,证明前期果然是天机阁想造神童。”
後来沈黎长大了,也慢慢分析出来了一些缘由,更知道了自己没有天道法力,大概永远不会离开天机阁,也就懒得和他们争在那纸上的名次了。
可今年,他争了,不止是因为所谓的“缺钱”,更是因为……
沈黎擡起头,猫儿一样的大眼睛看着闻煜明:“付之原他说的话太难听了。”
闻煜明深深地看着沈黎,小孩的脸上有些委屈和不平。
不是付之原说话太难听了,他说沈黎的话再难听沈黎也没有出手打人。
是付之原说他闻煜明的话太难听了,所以小孩才生气了。
闻煜明心底一片柔软。
他伸出手,揉了揉沈黎的脑袋,脸上不自主地浮现了一丝笑。
沈黎看着闻煜明的笑脸上一红,拉着闻煜明摸他脑袋的手,挨挨蹭蹭地磨过去:“子礼哥哥,你在天机阁一天,我就不会让人欺负你!”
“放心,”他举了举自己的小拳头,“就算他是玉华定下的天机使又怎麽样?反正我这感受不到天道之力,是要在天机阁混吃等死一辈子的!看我不熬死他个万年老二!我就不信玉华他能插手到天机阁里来!”
听沈黎这把自己赖在天机阁一辈子这件事当作靠山,闻煜明没忍住笑出了声。
沈黎一呆,他从来没见过子礼哥哥笑得如此开心过。
就连他费尽心思带子礼哥哥下山秋盘散心,子礼哥哥都没这样笑过。
这样的子礼哥哥,不再是初见时被围绕着的向死的绝望,而是向春天破冰而出的绿芽,充满生机。
沈黎的内心一动,他没忍住,说道:“子礼哥哥,要不,你和我一样永远留在天机阁吧?”
然後他便看到闻煜明脸上的笑容一滞,紧接着便淡了下来,又回到了之前那淡然的模样。
完了,沈黎心里一沉,他说错话了。
就在他想着要做些什麽补救之时,他听到闻煜明问道:“为什麽想让我留下呢?”
因为孤独,因为不想一个人,更因为……
可是,如果只是因为这些原因,子礼哥哥会留下吗?
沈黎感觉自己的心跳在变快,他紧张地攥住闻煜明的手:“因为,因为我喜欢你,想要和你在一起!”
下一瞬,他便感觉到闻煜明的手轻轻地从他手中抽离,他看到子礼哥哥用一种陌生的目光看着他,沈黎内心不知所措,他小声地唤了一声:“子礼哥哥?”
闻煜明的目光扫过小孩忐忑不安的脸,他叹息道:“你才十二岁,知道什麽是‘喜欢’吗?”
这个问题让沈黎怔住。
闻煜明伸手摸了摸小孩猫儿一样的眼睛:“不要轻易地对人说‘喜欢’,不要轻易地说‘永远’,因为基于一时好感的‘喜欢’而发出的承诺,最终都不过是兰因絮果。”
“兰因絮果?”
“我给你讲个故事吧,”闻煜明缓缓说道,外面又下起了雪,“一个有关少年的‘喜欢’和‘承诺’的故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小说简介题名费伦法师自救指南西幻作者乔时一简介DND世界观衍生,主角故事都是原创本文讲述了一位普通穿越人士以回家为一个中心,坚持远离麻烦拒绝跨种族恋爱两项基本原则,结果都打破不说,还成为神明顺便拯救世界的故事。—霍俐穿越到费伦。在这个多种族,多信仰,且神明真实存在的大陆,她穿成了一个…没什么特点的人类。为了回家,霍俐...
关小榆二年级的时候,班上转来一个不会说话的插班生,而那个人成了她的新同桌。她羞怯地问他那笔画有点复杂的名字怎么念,他面无表情地为她标上了拼音mùzé。小榆想逗穆泽笑,就没有成功过。后来才知道,他的脸因为一场意外损伤了面神经,他是真的不会笑。成长中有很多次,她看他难过,情愿他痛快地哭出来,却只看到他红红的眼尾。穆泽的红眼尾真好看,关小榆一个忍不住,就给它们盖上了印。...
本文于29号入v,谢谢新老朋友支持丹穗是一个富商的小妾,干的是小妾的勾当,担的却是丫鬟的名头。眼瞅着富商病歪歪的没两年活头,富商一死,她不是被纨绔少爷玩弄,就是被遣散发卖。以她的样貌,没了庇护,总归会踏上一条风尘路,沦为一个被折磨的玩物。故而,趁着富商还能喘气,她像个没头的苍蝇,四处钻营寻找新的靠山。这日,府上新来了个护卫,听说是一个行走江湖的刀客。武艺高强能带她私奔居无定所不怕闲言碎语赚的银子不少能给她买户籍就他了,丹穗开始琢磨怎么拿下他。韩乙是个四海为家的刀客,亲故皆断,为人冷情,过的也随性,一贯是赚多花多,赚少花少。路过平江城时身上银钱已尽,他随便接了个价高的活计,给一个布商当护卫。却不料府中的男主人看中了他的武艺,他后院的小妾们却是相中了他的皮肉,一个个暗示要随他浪迹江湖他厌烦极了,尤其是还有个貌美的小娘子总是无时无刻的凑来看热闹,她自己都虎狼环饲了,好似还无知无觉。真是兔子笑狼掉进狐狸窝,呆子。~~~~~~~~~~~~下本开探花郎的极品二嫂,求收藏孟青是一个普通穿越者,胎穿到大雍朝,是江南苏州一家纸马店的二姑娘,生活无忧地过了十八年,她为自己择了一门有前途的婚事。然而在婚后的第二年,她生完孩子后做了个梦,梦里小叔子杜悯会在三年后高中探花,杜家一时风头无两,而她这个投资者却风评受害,成了探花郎的极品二嫂,受众人唾弃。在重农抑商的朝代,孟青身为商户女,为了改变社会地位,让儿孙有机会读书入仕,她撒饵投资,带着不薄的嫁妆嫁给崇文书院常得冠首的穷学子杜悯的二哥杜黎。大概是商人好利的本性使然,她若是做了十分,必然让人知道七分,她觉得这不过分,然而这却成了日后被鄙薄的把柄。其一表现在刻薄,给小叔子花二两银要嚷嚷得整个村都知道,让读书郎抬不起头。其二表现在急功好利,利用读书郎的名头给她娘家拉生意,让读书郎在同窗面前蒙羞其三骂她是搅家精,从她进门后,杜黎不听他老娘的话了,胳膊肘往外拐,一心向着他媳妇,还心偏向岳家。其四就严重了,梦里她蛮不讲理地要把她的孩子过继到小叔子名下!狗屁,她势利归势利,可也没势利到让儿女认叔做爹。孟青气醒了,听到丈夫让小叔子给孩子挑个好名字,她心里一喜,探花郎啊,这小子有本事,她投资对了!再想到梦里的场景,她差点气晕,上天大德,让她梦晓今后事,且让她看看谁在她背后捣鬼给她泼脏水。她可没为了钱在村里瞎嚷嚷,为娘家拉生意也是跟杜悯合作的,读书郎可没少分利钱!杜黎家穷,为了供养极善读书的三弟,年过二十婚事还没定下,他心里清楚,他的婚事也将是资助三弟读书的筹码。为了不让他们夫妻俩都成为家里的老牛,杜黎想尽办法暗中毁了两门将成的婚事。所以孟青故意做局撞上来的时候,他对她的目的心知肚明。杜黎认识孟青,孟家纸马店的二姑娘,口齿伶俐,长相讨喜,极善生意,是槐安街有名的带刺花,但她对他没印象。所以杜黎明白,孟青冲他笑不是图他俊俏的长相,她跟他一样,图的是他三弟日后博得的功名权势。不过他不在意,带刺的花落在他手上,扎的是他,疼的是他,他乐意,他愿意挨扎也心甘情愿地受疼。...
本书讲述了一个现代都市青年朴实而离奇的艳遇!也许他就在您的身边各式各样的美女,风采不同的尤物,眼花缭乱的佳人都要与您生激烈的碰撞当您看此书时,您会现您就是这本书中的主人公!该书最大的特点就是情感真实细腻淫荡贴近人心,能够激起您内心深处的强烈共鸣!...
穿越爽文军婚养娃大山种田(架空军婚,随军温馨日常)名声在外的妇産科医生王紫如,因故穿到八零年代,睁眼不到半天,儿子落水差点淹死。为保护年幼的儿子,她与婆家抗争。好不容易分家,第二天,当兵的丈夫回家探亲。原以为跟随丈夫去随军,日子会好过,可男人暗藏歪心思,到了部队,舒心日子还没过上,他打了离婚报告!这个节骨眼,早已是军官的前任未婚夫韩随境与她重逢。更是盯上了她和儿子。韩随境带上孩子跟我走,这辈子都不分开了。嫁给韩随境,她摇身一变,成为了军嫂们羡慕的女人,军官丈夫宠她如命,捧在手心怕她化了。只有王紫如知道,她家不茍言笑的男人‘另有所图’,害她二胎意外的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