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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吃!饭——!!!”某人撤回了一个笑意。无三省一脸懵逼的看着二人对着空气手舞足蹈(?),看不见也听不见的他疑惑出声。“二位,这是看见什么了吗?”张启灵出于礼貌,给了他一个没人能看懂的眼神。黑眼镜则是笑嘻嘻的伸出手,“三爷,这是另外的价钱。”“多少?”“五百。”五百就五百,他倒要知道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无三省利索的掏出钱夹数了五百递过去,“说吧。”“我们确实看到了。”无三省等了几秒,没等来下文,“然后呢?”黑眼镜:“我回答完了呀!”“我给了你五百,你就说这?!”“昂,我确实回答了你的问题不是吗?”无三省脸色漆黑,‘刚刚是我心急了,也是真的不太了解这人的性格。’反省过后,他脸色好了一些。‘就当花钱买个教训!’黑眼镜嬉皮笑脸的说道:“三爷,您家里有厨房吗?”张知味已经在他头顶蹦迪了,再不去做饭,他真怕这家伙啃了他的头发。无三省转过身,“跟我来。”————张启灵被无老狗派人请去了书房,还没有让任何人靠近,而黑眼镜则是在无家厨房颠大勺,厨房的伙计也都被赶了出去。但无三省没有,他蹲在厨房门槛儿上,脸对着门外抽烟。他能听到端盘装菜的声音,但是没听到盘子放下的声音。如果那看不见的东西是个生物,那自家那些消失的东西怕是被吃了。他心中由衷的庆幸,比起无邪,那东西更喜欢吃死物和人类的饭菜。屋内,连颠二十几个菜的黑眼镜感受到了肩膀的酸胀,忍不住内心吐槽了一句。‘这小祖宗哪儿是麒麟啊,简直就是活饕餮!’这么想着,甚至还摇了摇头,‘可怜瞎子我这么善良的人,做的二十几道菜一口没吃上,这家伙是怎么连盘子都吃了的!?’张知味嘴里嚼的嘎嘣响,看到黑眼镜摇头,他还能抽空还问道:“你摇头是不想做了吗?”“啊,不是,是这里的食物没有了。”快速翻炒几下,将最后一盘菜盛出锅,“这是最后一盘了,小祖宗,饱了吗?”张知味嘴张的老大,不怕烫的将菜连同盘子一起倒进了嘴里。看得出来他真的是饿狠了。“我的字典里就没有饱这个字!”“呦,您还会看字典呢?”“瞧不起谁呢?我认字的好吗!”不会真以为他在张家那段时间就只会吃吃吃吧?!黑眼镜笑了笑,“得,您神通广大,会认字也不算什么,倒是瞎子我多余问了。”这时门口传来了动静,黑眼镜立刻看过去,“呦,是哑巴来了~”张启灵走过去将张知味抱起来,没搭理旁边贱兮兮的某人,身后跟进来的无三省看着空了大半的厨房脸上已经没有震惊了。“无家安排了客房,叫我们过去。”说完这话,张启灵转身就走,黑眼镜连忙扯下围裙跟上,彻底出厨房之前还不忘跟屋里的人说一句,记得给他们送饭。刚刚光顾着伺候小祖宗,他和哑巴二人可是一点饭没吃呢。路上,张知味伸爪子扒拉着张启灵的手指,询问道:“你还记得我呀。”“嗯,记得。”他将碗间的珠子露出来,“珠子养魂,母亲会给我讲,我能听见。”大多数时候白瑪都是沉睡着进行修养的,只有张启灵需要她的时候她才会立刻苏醒,还有就是现在。她知道小官跟知知还有很多话要说,就出来浅浅打了个招呼,然后继续休息了。而除了这个原因,最主要的还是天授没能在张启灵的脑海中抹去张知味的样子,小饕餮的形象霸道又强悍的印在他的记忆里。以及张知味进入青铜门时的记忆,他也还记得。他知道当初张知味是被非常强悍的生灵带进青铜门的,但只要张知味是自愿,那他就不会多问。只要还回来就好。……张启灵将张知味带去了无家给自己安排的房间,没等关门就挤进来一个大黑耗子。“出去。”“别呀,都是一家人,你们要说什么就让我也听听呗。”张启灵见轰不出去,也就随他了。“隔墙有耳,可有办法?”张知味蹲坐在桌子上,看着张启灵歪了下头,随后左前爪往桌上一拍,无形的隔音结界瞬间展开。黑眼镜饶有兴趣的看着这一幕,拍着手鼓掌:“果真是仙家手段!”事情解决,张启灵直截了当:“无当家猜测你是张家的麒麟,想让你庇护一个叫无邪的孩子,给的好处是在无家只要不把家底吃垮,你可以随便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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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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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