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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他的嗓音顿了顿,然后继续说道:“你是留在这里,还是跟我走?”还是瞎子我最得宠那句话说完,黑沉的眼珠一眨不眨的盯着张知味,生怕错过他的任何举动。然而张知味满脑子都是随便吃这三个字。“是真的可以随便吃吗?”看到张启灵愣住,黑眼镜忍不住突然笑出声。张知味胡须一抖,“你笑什么?”“没什么没什么,我想到了高兴的事。”黑眼镜将胳膊肘搭在张启灵肩膀上,笑嘻嘻的再次问道:“所以大人您是跟着我们走,还是留在这里?”“你们不能一起留下吗?”“那无老爷子可没有邀请我们,我和哑巴还是要赚钱的,对吧哑巴?”张启灵点头:“嗯,赚饭钱。”所以必须得选一个。张知味犹豫了,他下意识将爪爪塞进嘴里啃起来,直到感受到了疼痛才将爪放下。他想跟着这两人走,但天道又让他跟着那个叫无邪的崽。‘不知道天道的事情能不能透露,如果不透露的话,不太好解释啊……’咦?‘我是凶兽饕餮吧,我为什么要跟人类解释这些?’‘凶兽饕餮要这么乖干什么!?’想到这,张知味压下圆眼,使其看上去更有威慑力一些。“我当然是想跟谁就跟谁!”“到时候一找你!”他挥爪一指张启灵,接着爪一扬,“二四六找无邪崽!”“那瞎子我呢?不会只有周日一天吧!?您可是最爱吃瞎子我做的饭了!”张启灵眼皮微动,对这种决定他没多少意见。张知味:“错!”二人均是一愣。张知味尾巴一甩大声嚷道:“是从周日,到下个周日,隔一周再循环!”唯二听到的人心情可谓是两个极端,黑眼镜直接叉起小饕餮的腋下举高高。“诶呀还是瞎子我最得宠,哑巴你也别伤心,要是你今后做饭的手艺有我一半好,我可以自愿让给你半天~”时间分配好了,对于怎么快速抵达他们每个人的身边这个问题,张知味思考了半晌,最终还是尝了他们一人一滴血,就跟当初找那个信徒的血亲差不多的法子。记住他们的味道,然后顺着味道以光速奔赴。可不要小瞧了饕餮的速度,他可不光只会吃!饕餮大王会的可多着呢!————时间就在张知味“反复横跳”的情况下过去,转眼就到了人间过年的这段日子。大清早的就噼里啪啦放炮,吵的张知味堵着耳朵都睡不着,一气之下搞了个隔音结界,世界安静了。但差点耽误了无邪去串亲。无三省邦邦敲门喊他大侄子起床,也没等回应扭头就去收拾自己的东西去了。谁知道小无邪根本没听见,抱着被子睡的喷香,还是无奶奶等了半天没见着人,亲自过来给他拍醒的。无家一些人准备去京城解家走一趟,主要是无奶奶,她是解家嫁过来这边的。正好解家那边也有个跟无邪差不多大的孩子可以认认,没准儿就能玩儿到一起去呢。因为无邪耽搁了一些时间,几个人紧赶慢赶才算是赶上去京城的车。这一路很漫长,张知味是趴在小无邪的头顶直接睡过去的。幼崽一开始精力旺盛,到后面也睡的很沉。————解家大院某个僻静的小角落,两个精致可爱的小朋友蹲在地上玩儿过家家,解家人特意端了一套茶具过来给他们玩儿。短头发的那个拿起两个茶杯,一个放到自己面前,一个放到长发小姑娘面前,嘴里还说着:“这个是我的,这个是小花妹妹的。”然后又拿起一个,放到自己的旁边,但这次没有说话。“无邪哥哥,我们有两个人,你为什么要摆三个杯子啊?”“啊,这个……小花妹妹我跟你说,我有守护灵,这是给我的守护灵哒!”“守护灵?”精致的像洋娃娃一样的小姑娘咬了咬手指,小脑袋轻轻一歪,疑惑不解,“那是什么?”“就是…就是……就是守护我的灵呀!”被叫小花妹妹的小姑娘一脸茫然,嘴里无意义的发出一个音节,“啊……”无邪挠挠头,“我也不知道怎么说呀,总之我爷爷说啦,守护灵会保佑我一辈子平安哒!”此时远在杭城的无家。并没有跟来的无二白一刻不停的看文件,签文件,接打电话,忙的焦头烂额。想要歇歇的心思刚一出来,一抬头就看见从房间最左边一直拉到房间最右边还耷拉到地上一大截的账单,然后瞬间精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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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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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