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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按着手机,嘴上还说道:“小黑和胖胖还没看过。”阿柠听见他念叨着谁还没看过,也很想将这难得的景色拍下来,但她的手机早就已经不在身边了。‘算了,今后有的是时间和机会。’待夕阳只剩一点尾巴的时候,黑眼镜也搬着躺椅走了过来,直接插在无邪和张知味中间。无邪躺的好好的,被这一手整得直接坐起来,“我说你就不能去这边?”他指着自己另一边,“这边宽敞。”黑眼镜摆好躺椅,直接一躺,“哎呀,挤挤不显得咱哥几个关系好嘛,对吧哑巴?”张启灵:“嗯。”无邪、关吴:“…………”行。说不过打不过的。“小黑!给你看看刚刚没赶上的风景!”张知味打开手机相册,侧过身去给黑眼镜看,黑眼镜笑着夸赞他拍照技术顶好。几人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许久,直到零星几个星子蹦出来时,他们听见了胖子在呼喊。“喂哥几个,摆好桌子过来端饭喽!”张知味直接蹦起来:“饭——!!!”……解家的事情仿佛永远都处理不完,即便到了晚上,解雨辰的书房依旧亮着灯。手机特殊铃声突然响了一下,解雨辰放下钢笔,拿起手机点开彩信,里面是一张很美的风景。【小花崽记得早点睡觉,不要熬夜,噩梦会被本大王吃掉!】解雨辰眼神软了下来,回复道:【好。】然后起身关上灯和房门,走向自己的卧室。今天晚上,一定会是一片橘粉色的美梦。胖胖,好奇吗?阿柠端着自己的小饭碗,然后看向对面单独给张知味端的盆。她陷入了沉思。‘人,真的能吃这么多吗?’但想到这人力气贼大,还会解毒,她就想通了。‘可能就是天生神力的原因必须得吃这么多吧。’水鬼粽子海猴子都有了,人貌似变异了点儿而已,不算什么。那既然都不算什么了,也就不用往上通报了吧。想到这,阿柠垂下眼皮,“靠,怎么吃这么快!”思考的功夫,大半盆海鲜就已经没了。她也不思考了,举起筷子加入狂吃大军。这几人是真的饿狠了,吃到最后胖子都感慨。“这盆碗碟的,基本上都不用刷了!”无邪积极收拾碗筷:“本来不用你刷啊胖子,你跟黑眼镜做了饭,我们刷碗就行。”胖子乐了,“那感情好啊!”除了胖子和黑眼镜继续回躺椅上躺着,吃饱饭的其余人自觉起来收拾碗筷,并默契的将不想干活偷偷溜走的张知味忽略。毕竟,饕餮大王可是需要供着的,怎么能让大王干活呢?!等所有都收拾完毕,众人再次躺在躺椅上看漆黑的天空。无邪:“之前还能看见星星,这会儿一个都没有了,这是真要有暴风雨啊。”躺在无邪旁边的胖子:“可惜不能看见海上夜晚的风景了。”张知味:“胖胖!刚刚忘记给你看照片了!”黑眼镜枕着双臂:“其实晚上的风景跟白天也没差多少。”关吴:“我说啊,我们自打上船以来,好像都没人开船吧?”阿柠实在忍不住插了一句:“都没人担心海上会起风暴的吗?”另一头的胖子跟无邪惊叹张知味拍的照片简直是精品!黑眼镜躺的随意又安静,因为被墨镜挡住了眼睛,不知道是睁着眼还是闭上了。张知味还抱着一大瓶桃子味果汁用吸管小口小口的喝,因为不想喝的太快又要一趟一趟的去拿。张启灵则是举起左手,看着自己腕间的铂金色珠子,那珠子似是感应到了什么,白光微闪,一点重量轻柔的落到了他的头上,刘海儿往下压了压,又被看不见的生灵轻轻拨开挡住眼睛的发丝。关吴则是好奇的看着张启灵的动作,他碗间的珠子,自己世界的小哥身上是没有的。想问问什么情况,但跟他不熟悉的人问了关于他的事情,得到的也只有沉默,问多了就是与你何干。‘算了,无非就是与张知味有关系,应该是跟平安符类似的东西吧。’阿柠一开始没有被理会还有些气愤,但一会儿那点情绪也散了,直接躺平。‘爱咋咋,大不了船翻一起喂鱼。’…………惬意的时光总是很短暂,几人躺够时都已经深夜了,海上也渐渐起了风浪。将躺椅收好,阿柠率先回了船舱,虽然想开了,但眉头依旧没有舒展。剩下的几人,就谁跟谁一个屋的问题闹了起来。胖子:“知知咱俩联系的少,不如跟我一个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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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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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