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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邪:“不,胖子睡觉打呼放屁脚还臭,知知你别跟他一起!”胖子:“我已经洗过脚了好不好!?”黑眼镜试图争取盟友:“知知跟我和哑巴睡都习惯了,分开不合适,对不对哑巴?”张启灵:“嗯,瞎说的对。”无邪:“不!他们俩一个话太多,一个话太少,挨着谁睡都不好,哪怕把床拼起来睡中间也是冰火两重天,不如跟我和关…关吴睡,我俩话不多不少正正好!”被无邪试图拉拢的盟友关吴:“……嗯,无邪说的对。”张知味依旧在喝果汁,咬了两口鲜橙果汁里面的果肉后说道:“别闹嗷,大王不需要睡觉。”说罢直接坐到了栏杆上,吹着风晃着腿。“你们去睡吧,船我来开,风雨也不用担心,快去吧。”语气颇有一种淡然的世外高人的风范,甚至还有些稳重。无邪还不死心:“真不睡吗知知?”“无邪崽不累吗?如果不累的话……”“我累!我这就去睡!”他可不想在做什么运动了,实际上他现在已经困得不行了。关吴没有多说什么,见无邪匆匆走开,也跟了过去。胖子站在原地想了想,‘与其跟不熟悉的黑眼镜睡一个屋,不如去找熟悉的天真。’“等等我天真!”张知味侧过头:“小官和小黑你们也去休息吧。”“行,那你要是无聊了可以叫瞎子我。”等甲板上一个人都没有了,张知味稳重淡然的样子全然消失不见,接着露出略带兴奋的笑容。胖子做的饭是好吃,但这里还有大海诶,而且海底墓室也不是只有他们遇见的那一点儿东西,杂七杂八的还有不少。一想到马上就要离开就有点可惜。“还是都放在肚子里才好~!”张知味等了十分钟,就是为了等他们休息,结果他们都一个个的睡不着,没办法只能大王亲自“哄睡”。在栏杆上站起身,将只剩一点儿的果汁连同瓶子一起塞进了嘴里。“大王来喽!”——……“奇怪,不应该半天都没有一条鱼上钩啊。”甚至连根海草也钩不上来,这水里干净的简直不像是野生海。黑眼镜将鱼竿抬起又放下,钩上的鱼饵一点儿也没有被啃食的痕迹。旁边佛系钓鱼的张启灵眼皮一抬,看向懒洋洋躺着的张知味。“干什么这么看着我,没准是船在动鱼都被吓跑了呢?”黑眼镜顿了顿,然后笑道:“知知说的对,这鱼就是被吓跑了。”胖子这一觉睡到日上三竿,醒来后舱内没有一个人,随便洗漱了一下出门就看见了钓鱼二人组。“咱大概什么时候能靠岸啊?”黑眼镜:“晚上吧,差不多了。”胖子点了点头,然后伸了个懒腰,余光瞥见靠在栏杆上在盘什么东西的张知味。青黑色的,大概有一手指头长,看上去似是玉一样的质感,胖子顿时来了兴趣。“知知啊。”胖子走过去看向张知味手里的东西,“你这盘的是什么东西?”张知味搓着手里的“石头”,听胖子这么问,顿时露出一个笑容。“胖胖,好奇吗?来,伸手。”你会不会…骗我啊?胖子伸出手,等拿到手里他才看清这玉石雕刻的居然是个蜷缩的小孩子,栩栩如生,连细节之处都很精致。“这是玉佩吗?我走南闯北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见到雕刻成孩子的玉佩,不过这手感跟玉好像也不搭边啊?”虽然看似光滑,但是摸上去却很粗糙,甚至有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凉意源源不断的散发出来。连黑眼镜都好奇的凑了过来,就着胖子的手看了两眼,“从海底墓带上来的?”张知味点头。胖子拿着研究了半晌,举起来对着光线看发现它并不透光,“这不会就是一块石头吧?”话音刚落,“石头”上小孩子侧着的头突然转到正面,眼睛唰的睁开。“我去!”冷不丁看到这一幕的胖子心脏一哆嗦,甩手将它扔了出去。好巧不巧方向正是佛系钓鱼的张启灵那边,被他下意识抬手接住。“小哥那东西会动,刚刚还睁眼了!”张启灵皱着眉打开手心,石头小孩儿乖巧的侧脸蜷缩双眼紧闭,看上去跟之前没什么两样。“没危险。”黑眼镜:“呦,还是个看人下菜碟的。”“什么看人下菜碟啊,是知知要吃饭了吗?”无邪揉着眼跟在关吴身后走过来,他们是被胖子喊的一声吵醒的,还不知具体发生了什么,就连忙出来了。胖子眼珠一转,去张启灵手上将那个诡异的东西又拿再了手里,然后招呼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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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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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